时间:2020-01-20 作者:王惠平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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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其做法各具特色,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便捷的农业110科技服务体系
针对农民获得科技服务难的问题,海南省构建了农业110科技服务体系,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一旦遇到病虫害等科技疑难问题,直接拨打110给科技服务中心,就可得到相应的科技服务。其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系统服务网络。成立全省农业110科技服务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农业110服务工作,在全省所有市县均成立领导小组和农业110服务指挥中心。每个市、县(区)设立分中心,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服务站、村建立服务点。成立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省级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和由各市县农技推广机构专家及农村技术能人等组成的市县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为农业110服务站点提供技术支撑,形成全省性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
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实服务手段。鼓励有实力的农资公司、涉农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行业协会加盟或控股成立农业110服务站,把科技服务和良种销售、优质生产资料销售相结合,把科技服务和标准生产、规模经营相结合;鼓励各类农业专家、乡土科技能人...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其做法各具特色,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便捷的农业110科技服务体系
针对农民获得科技服务难的问题,海南省构建了农业110科技服务体系,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一旦遇到病虫害等科技疑难问题,直接拨打110给科技服务中心,就可得到相应的科技服务。其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系统服务网络。成立全省农业110科技服务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农业110服务工作,在全省所有市县均成立领导小组和农业110服务指挥中心。每个市、县(区)设立分中心,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服务站、村建立服务点。成立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省级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和由各市县农技推广机构专家及农村技术能人等组成的市县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为农业110服务站点提供技术支撑,形成全省性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
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实服务手段。鼓励有实力的农资公司、涉农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行业协会加盟或控股成立农业110服务站,把科技服务和良种销售、优质生产资料销售相结合,把科技服务和标准生产、规模经营相结合;鼓励各类农业专家、乡土科技能人、科技致富能人参与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科技服务活动;鼓励农资贸易与农业科技服务相结合。将星火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国家863计划智能化农业项目实施与农业服务110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专家开发了橡胶、胡椒、香蕉、芒果、辣椒、对虾等种类的智能化应用系统,制作了荔枝高产栽培、罗非鱼养殖等一批农业实用技术远程培训课件。把咨询点设在农业110服务站,服务站技术人员解决不了的难题,可以通过网上视频咨询专家,有效地为农民解决生产难题。同时,与省内外科研单位和各有关涉农企业联合,及时把良种良苗、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科技信息在海南省星火计划网上发布,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一体化服务。
三是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各级财政都设立农业110服务专项资金,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为提高各服务点的服务响应速度,由省财政拨出专款,统一为各服务站点配备了交通工具以及办公设备,统一服务热线号码,统一制作科技人员与农村科技能人联系卡、花名册,在户外醒目位置悬挂服务牌。
四是明确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全省制定了农业110服务的服务制度、服务站点标准和认定办法,对具备条件的服务站经过考核统一授牌并使用统一徽标。对服务站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保证农业科技服务质量,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到2008年底,海南农业110服务体系已建成省、市县(区)指挥中心23个,服务站171个,服务点439个,覆盖全省80%以上乡镇。仅2008年上半年,全省农业110系统共受理求助28.7万多人次,举办培训班2237期,培训技术人员和农民近20万人次,举办科技下乡915场次,参与群众41.2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68.4万册(份),受益农民96万多人。
以钱养事、政府购买服务
从2003年开始,湖北省创新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将农村公益性服务从“"以钱养人””转变为“以钱养事”,实行“政府采购,花钱买服务”的新机制,构建新型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2006年,“以钱养事”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
一是转变单位性质。按照规定应转制的乡镇事业单位,绝大多数整体转制为民办非企业服务组织或企业,在民政或工商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手续,成为独立法人,依法产生了法人代表。二是转变人员身份。全省转制乡镇事业单位已有79137人按规定程序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84.65%,转制人员的人事档案绝大多数移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劳动保障机构代理。全省有36603人自愿置换身份,占应退出编制人数的46.2%。累计发放一次性补偿金44609.3万元(部分地方采取现金加资产补偿的办法)。三是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目前,在编在岗人员10.6万人,已有10.3万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补建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参保率达97.4%。部分地方还为职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解除了转制人员的后顾之忧。四是公益性服务实行公开招标、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受益群众签字确认后,政府才付款,变“养人”为“养事”。五是财政大幅度增加“以钱养事”经费投入,农村公益服务项目有了明确的经费来源。2008年省财政将“以钱养事”补助资金标准由每个农业人口人均11元提高到15元,年补助总额达到6.13亿元。
三年来,“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总体良好。政府公益性服务职能得到切实加强,为农服务质量得到切实提高,服务人员收入得到切实保障。农村公益性服务实行合同管理,钱随事走,以钱养事,拓宽了公益性服务的空间,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一批新型的“三农”服务组织应运而生,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针对取消农业税和农村“两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滞后的新情况、新问题,2008年,中央选择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和部分地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一是合理确定奖补范围。考虑当前支农资金的投入分工,为避免与现有支农资金的交叉和重复,全面提高支农专项资金的整体效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是拓宽奖补资金来源。考虑取消“两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落后现状,中央和省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先建后补、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地方财力状况等客观因素,由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适当予以奖补。中央、省级财政先预拨部分资金启动试点工作,年终财政决算时,全面兑现奖补政策,多退少补。有条件的市、县政府也要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形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稳定来源。同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是分类制定奖补标准。各试点省份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奖补标准,不搞“一刀切”。在现阶段,主要把有限的财力集中办农民群众最急需、最利于建设和管理的村内公益事业,如自然村的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等。对项目的奖补形式,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财政奖补试点激发了农民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干成了村民多年想干却没有办成的事,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繁荣。初步统计,200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30多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包括农民投劳折资)共120多亿元,建成了数10万个农民直接受益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拉动内需300多亿元,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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