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品供求矛盾在目前乃至将来较长一段时期仍会很突出,必须严格控制集团购买力的增长,使其增长速度低于居民购买力和农村生产资料购买力的增长速度。其原因是:第一,集团购买力的支出过大,将直接冲击消费市场,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二,集团购买力支出属于非生产性支出,其消耗不能直接创造财富。第三,集团购买力属于集体消费性质,其不合理或超标准的支出带来的后果将是:造成铺张浪费、损公肥私,败坏工作作风,给经济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我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始于1960年,起初由国务院于每年年初发布严格的控购指标。1962年开始实行计划管理,即单位编报计划后,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查,核定限额并发放购物证,单位凭证按限额购买商品。十年动乱时期,控购工作基本上陷于瘫痪。1977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供销总社联合颁布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恢复了计划管理,控购工作重新纳入正轨。此后,各地又根据国务院要求,成立了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控购工作逐步成为一项制度化、经常化的财政管理工作。1984年,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对控购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但是由于措施不完善,致使放松了必要的管理,社会集团购买力一度上升过猛,加剧了消费基金的失控,给财政平衡带来不良影响。有些地区和部门铺张浪费严重。去年年初根据国务院指示,重新加强了控购工作,社会集团购买力猛增的局面得到了控制并逐步减缓下来,但是执行结果仍比往年高。
实践证明,控购工作抓与不抓、抓得紧还是抓得松,对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和经济建设所产生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在当前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我认为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控购的宣传教育工作。前一二年控购管理一度放松,集团购买力增长过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不少同志认识模糊,把改革放权与放松管理等同起来。因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控购管理的认识。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只搞一阵子,应成为财政部门、控购管理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二、要使控购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许多所谓“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新问题,例如,为了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以及其他许多诸如此类的办公机器将纷纷涌入办公室。这些商品从理论上说应属于控购范围,但从发展角度来看,则应该给予支持。因此,对这一类确实需要的高级办公用品以及某些商品,在严格控制的同时,管理部门要考虑到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合理安排。当然,对于这些“新问题”,第一,要看工作是否确实需要,能否提高工作效率,能否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二,必须考虑经费可能,量入为出,不能寅吃卯粮,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第三,必须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不能冲击消费市场。
三、健全管理办法。财政部等四个部门1977年颁布的《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措施有:计划管理、限额控制、凭证购买、定点供应、专用发票、专项审批等六项。但后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工业企业自产自销的扩大,商品流通渠道增加了,商业部门继续实行“凭证供应”遇到了困难。因此,逐步取消了凭证购买、定点供应和专用发票三项措施。从加强监督与控制角度看,我们认为有必要恢复“凭证供应”制度。控购管理部门可于每年年初,在核准各单位的计划和限额的同时,向各单位发放《购物证》。《购物证》载明各该单位的限额,单位凭证购买集团消费物资,商业、银行部门根据《购物证》所列限额进行严格控制。专控商品也要在继续实行专项审批的基础上,实行凭证供应,切实起到限额控制的作用。
四、提高表报统计效率,处理好加强管理与简化手续和报表的关系。控购统计工作,现在一般由各单位的财会部门承担,逐级上报汇总。这样做,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一些单位的财会人员比较紧缺,素质有待提高,统计手段比较落后,以至报表迟迟不能上报,影响管理部门分析和研究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情况。因此,要重视统计手段现代化的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把基层财会人员从繁重的手工劳作中解放出来。我国有些大中型企业已经开始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企业管理,效益较高,为我们展现了乐观的前景。各单位的集团消费观念要来一个变革,在安排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时,要提高办公室现代化的支出比重,压缩不必要的、效益低的支出和带有福利性的支出,以便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控购资料统计网络,迅速、准确地汇编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