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福来有限公司经理王庆瑜在4月5日《经济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不少同志从事物的表象出发,认为『国营不如集体,集体不如私人』.从而提出,搞活国营企业,就必须改变其全民所有制性质。这是有失偏颇的。第一,就同一门类的企业,在对产品质量、价格、单位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产值利润率、成本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缴税利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比较后,就不一定是『国营不如集体,集体不如私人』的情况。第二,如果就同一门类的企业,在私人和集体企业里,把职工收入、劳保福利、成本科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同样按照国家目前对国营企业的管理办法一样进行严格控制,那么,在所谓企业活力、资金增殖的欲望方面,也并非就是『私人优于集体、集体优于国营』的情况。第三,在『发达国家』里,同样也存在着国营,集体(各种类型的股份公司)和私人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其企业的活力和资本增殖的速度方面,并没有表现出因为所有制的不同造成『国营不如集体、集体不如私人』的差别。并且就其整个经济结构的发展趋势来看,并非表现为国营向集体转化、集体向私人转化,而是恰恰相反。
就目前我们国营企业而言,确实存在着生产能力还发挥得不够;职工对生产经营活动关心不够;资金的合理运用程度不够,等等。客观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我们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所采用的管理体制不同、制度不同、办法不同、法人代表的法人地位不同。如果在这场改革中,把研究问题重点放在探索一套合理的管理体制、制度、办法,那么,在不改变所有制的情况下,也会改变企业现存的上述弊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而完全采用改变全民所有制的办法,是极不合理的,我们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创造出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机勃勃的经济体制来。
(柴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