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学会在年前组织了一次“怎样使财政部成为国家的经营管理部”问题的讨论会。讨论会由会长邢长云同志主持,参加讨论的有在广州的理事和会员共40多人。主要讨论了如下几个问题:
一、中央关于“财政部要学会包括生财、聚财、用财在内的理财之道,成为国家的经营管理部”的重要意义。与会同志认为,中央这一指示是在整党以后,也是在我国经济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目前正在推进城市改革的大好形势下提出来的。是在新形势下中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中央指示“目前财政工作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的成熟程度,逐步改变那些不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旧的习惯做法,……为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开道和服务”。中央为什么要提出逐步改变旧的习惯做法呢?同志们认为,这是因为长期以来财政部门旧的传统观念多,清规戒律多,经济观念不强,就财政论财政。这是不利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的。因此,必须根据主客观条件成熟的程度,加快财政改革的步伐,逐步改变财政工作中旧的习惯做法,为新形势的发展“开道和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克服财政困难,搞好总财力的经营管理和综合平衡,开创财政工作的新局面,使财政状况迅速好转,保证四化建设总任务的实现。
二、财政部门有哪些应改变的旧的习惯做法?大家根据广东的情况,认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在指导思想上,经济观点、政策观点和长远看问题的观点不强,存在就财政论财政的片面性。
(二)在财政体制上,“分级收入统一支出”和吃“大锅饭”的传统作法还未完全转变;平均主义和“一刀切”的传统影响还没有迅速扭转;财政包揽了许多本来不应由财政包起来和管起来的事,而有许多应该管的事又没有管准、管严、管好。例如,财政支出中有些项目可由各地、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理或部分自理的,财政部门却没有大胆放权。
(三)在日常工作上,只忙于财政收收支支、打打算算,只管拨,不管用;对生产问题、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研究得少;对国家如何致富、兴旺发达的大事考虑得少;只熟习算帐,不善于运筹。这样搞工作,不是经营、管理、监督型,而是事务型。
(四)在工作作风上,调查研究不够,经济信息反映和运用不够,与有关部门互通情况、协商办事不够。这样的工作作风,不是开明、进取型,而是保守、旁观型。
三、关于如何改变旧的习惯做法。与会同志认为,鉴于我省财政工作存在如上亟需改革的问题,财政工作今后必须自觉地、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端正理财思想,发扬创新精神,勇于改革陈旧的习惯做法,讲求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只有这样,才能走出新路子,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才能为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开道和服务。当前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改革旧的做法:
(一)改变过去就财政论财政的做法,树立经济观点、政策观点和长远观点。要勇于创新,但创新要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符合整体利益。同时,重大的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一定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二)改变国家包揽太多,管得不准的做法,彻底克服吃“大锅饭”,平均主义、“一刀切”的现象。
(三)改变日常工作事务型、保守型的做法,使财政部门逐步成为具有经营型、管理型、监督型的机构。
(四)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扩大理财范围,积极培养财源,促进提高经济效益。一些同志认为,当前主要抓住两个方面:一是搞好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二是加强成本管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提高部分原材料价格,主要由企业内部降低消耗、降低成本来抵消,因此,加强成本管理刻不容缓。
(五)坚持宽严结合。凡是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减少浪费,防止歪门邪道的规定,都要从严执行。凡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经济,培养财源的,我们都要根据主客观的成熟程度适当放宽。要改变过去“有条文就办,无条文不管”的做法。凡事关党和革命事业大局的原则必须坚持,但对于不违反原则并服务于原则的事应灵活处理。
(六)加强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所谓社会财力,是指包括中央财力、地方财力、企业财力,人民的财力和可以利用的国外资金。
四、关于对生财、聚财、用财之道辩证关系的理解。与会同志认为,“三财”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体现了财政资金循环运动的全过程。没有生财,就不可能聚财和用财,而聚财合理,用财得当,才能更好地生财。但是,聚财和用财也存在着矛盾,这就是需要与可能的矛盾。用财的需要是没有限度的,而聚财是有限的。如果聚财不适度,用财不当,就会阻碍生财,使财源萎缩。财政部门讲究“三财”之道,必须全面认识这些客观联系,才能理好财。一般地说,财政部门要立足于聚财和用财,但首先要着眼于生财,要以生财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