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昌平县财政部门,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广开财源,从1979年到1983年平均每年向农村投放各种支农资金380万元,1984年增加到600多万元。尽管财政支农资金每年都有较多的增加,但这项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发展生产扩大商品经济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除了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千方百计地自筹资金外,从1983年初起,改革了支农资金的管理,把一个钱当作两个钱用,对小型水利、水产、造林补助等支农资金实行了“先垫后补”的管理办法。
所谓“先垫后补”就是县财政在一个财政年度中,对投放的各项支农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定后,县内各工程或项目所需资金,先由受援单位垫付,财政暂不拨款,待工程竣工、项目完成后,经财政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再将应补助的资金一次拨足。实行这个办法后,县财政平时总存有一大笔资金,1983年有近300万元。为了利用好这部分资金,县财政从中抽出一部分,作为临时周转金,借给农口事业单位和乡镇企业使用。他们发放临时周转金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1.临时周转金是为了解决企事业单位临时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准用临时周转金搞基本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
2.借用临时周转金,首先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经财政...
北京市昌平县财政部门,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广开财源,从1979年到1983年平均每年向农村投放各种支农资金380万元,1984年增加到600多万元。尽管财政支农资金每年都有较多的增加,但这项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发展生产扩大商品经济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除了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千方百计地自筹资金外,从1983年初起,改革了支农资金的管理,把一个钱当作两个钱用,对小型水利、水产、造林补助等支农资金实行了“先垫后补”的管理办法。
所谓“先垫后补”就是县财政在一个财政年度中,对投放的各项支农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定后,县内各工程或项目所需资金,先由受援单位垫付,财政暂不拨款,待工程竣工、项目完成后,经财政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再将应补助的资金一次拨足。实行这个办法后,县财政平时总存有一大笔资金,1983年有近300万元。为了利用好这部分资金,县财政从中抽出一部分,作为临时周转金,借给农口事业单位和乡镇企业使用。他们发放临时周转金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1.临时周转金是为了解决企事业单位临时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准用临时周转金搞基本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
2.借用临时周转金,首先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借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三方签订借用合同,然后拨款。
3.临时周转金只借给盈利的企事业单位,以支持和促进这些单位扩大、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4.临时周转金的使用是当年借,当年还。无论是年初借,还是年中借,都必须在年底前全部归还。如果用款单位到期不还,除了从其当年的其他资金中扣回外,下年不再借给。
这一改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83年,昌平县财政部门借出临时周转金101.8万元,占当年全县农口资金的五分之一。这些资金对借款单位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县种籽公司原计划1983年经营种籽160万斤,县政府于年初指示这个单位,除供应全县生产用种籽外,还要储存备荒种籽。这样,当年的种籽储存量需增加到300万斤以上,原有的流动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他们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主动借给15万元临时周转金,保证了资金的需要。该公司于年底前将借款全部还清,还盈利了2万多元。
去年,他们又增加了借款金额,扩大了发放范围。到八月底止,借给6个企事业单位98万元,借给29个乡镇企业240万元。据调查估算,这35个企事业单位借款项目计划实现后,1984年的利润可比上年增加100多万元,可向国家多缴纳税金50万元。如昌平县北部深山区的下庄乡,经济比较落后,收入水平不高。这个乡的水磨石厂、拔丝厂、农机厂和铸造厂四个乡镇企业,因流动资金严重不足,无钱购买原料,生产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昌平县财政局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通过深入调查,于去年初借给临时周转金20万元,解决了这四个厂没钱买原料的问题,使四个厂的生产有了转机,生产上去了,销售扩大了,利润增加了,仅水磨石厂一年就可盈利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