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密县境内沟壑纵横,丘陵起伏,水源贫乏。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全县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逐步建起了水库41座、坑塘98座、机井1,263眼、提灌站759处、自流灌渠100条,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劳动组合发生了变化,在水利灌溉问题上,有一部分干部产生了“包到户联到产,群众浇地不用管”或“土地一包,水利难搞”的思想,一度放松了对水利设施的管理,出现了水利工程失修、设备丢失的现象和农民浇地难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密县县委和县政府组织干部分析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农村新形势,认识到土地承包后农民要发展生产,对办好水利的要求将会更迫切,只要采取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责任制,就可以使水利建设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为此,他们提出在水利灌溉上要做到“三个适应”,即:一要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水利灌溉直接服务到农户;二要适应家庭联产承包后分配方式的改变,水利工程管理组织应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三要适应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促进水利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的出现和发展。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密县根据各种水利工程设施的不同特点,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水利承包责任制,调动了水利管理单位和水管人员的积极性。1983年密县农田灌溉面积达23.5万亩,比实行水利承包责任制前的1980年增加28%;水利灌溉盈利22万元,而1980年则亏损7万元。
密县实行水利承包责任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个人承包。把现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作价,按照保本保值的原则,承包给个人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这种方法简便宜行,适合对机井的承包,效果很好。如超化公社申沟大队“双井”,原由大队专业队管理,1979年烧坏电机4台次,开支修理费940多元,浇地不到100亩。1982年该队实行大包干,将设备作价2,915元包给一个社员经营,规定设备保本保值,使用年限定为12年。承包后,这个社员1983年灌溉农田400亩,收水费2,689元,除去电费、维修费、折旧费等,收入933元。
二、一户承包。这种承包形式,既适用于小型井站工程,也适用于较大一点的其他水利工程。它的特点是,一般都有综合经营项目,以水为主,兼营其他,管理水利工程与家庭多种经营相结合。该县实行这种承包形式的有15座水库、12个坑塘、61眼机井、30处提灌站。如大隗公社有一户农民,全家6口人,3个半劳力,包了4眼井,有人吃住在井上,有人巡回看管,同时还包了生产队钢磨一台,加工农副产品。1983年这个承包户浇地500亩次,收入2,134元。

三、专业队承包。即建立灌溉公司,或称水电服务公司。这种承包形式适宜于大型自流灌溉区、效益面积大的提灌站和能连片的机井群。一般是由原来的水利管理专业队集体承包,并配备经理、会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管理上,根据灌渠、灌站和井群的大小不同,分项目进行内部承包。如该县县管灌溉公司将所管灌渠上的94个闸门分包给16个人管理,实行收入包干,多收奖励;对所辖水库的渔业、林业等多种经营项目,也分给专人实行承包。
四、自办自营。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为了发展生产,有些农民自己投资投工,利用山泉、溪流和小河沟等零星水源,兴办了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他们充分利用各种灌溉工具,努力扩大灌溉面积,为其他农户服务。对这种投资小、投工少、见效快的农民自办小水利,社队都十分重视,派人给予技术指导,进行统一规划,核定灌水价格。
为了巩固水利承包责任制,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密县财政部门积极协助主管部门解决了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1、合理规定水费价格和收费制度。他们根据县内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和设备状况,在兼顾供水单位、管水人员和农户的利益下,确定水费价格包括电费、设备折旧费、工资、维修费,以及必要的公益金等,一般略高于成本。水费按供水立方米计算,在量水器具不全的地方,暂以供水时间或供水耗电度数为计算单位。在水费收取上,改一年一收为一次一收,改先浇地后收费为先交款后开票,并按照买水票的顺序供水。
2、推行工程配套标准化,妥善解决投工、投资问题。搞好水利工程配套标准化,有利于促进水利经营管理。他们制订了库、塘、池、井站、灌渠等七类工程的配套标准,在全县推行。对于新建水利工程和维修配套工程的投工、投资问题,他们研究确定,凡有责任田的农户,都要承担农田基本建设任务。一个整劳力一般每年30~50个工日。投工办法,原则上谁受益谁投工,个人受益,个人投工,大家受益,共同投工。一般30个工以下的工程由个人干;30个到100个工的工程,由生产队出面联户干;100个工以上的工程,由生产队或大队组织统一干。在资金上,坚持社员和集体集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谁受益谁负担。
3、帮助水管人员开展多种经营。为了做到以水养水,促使管水致富,他们支持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利用水利工程设备及其周围的水土资源,在闲余时间里开展多种经营。对县、社管理的工程,一般支持搞水产、养殖、加工、商业和旅游等项目。对队管工程,一般是在工程周围划给一定面积的土地,交给管理人员种菜,也有的是将集体小型工副业加工设备作价交给管理人员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