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在检查企业税收时,只偏重于查财务帐、表,看税率是否有差错,纳税基数对否,成本核算是否正确,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渠道是否划分清楚等等,对忽视对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数字的复核。特别是对企业的销货发票和食堂、工会等单位开出的收据更很少过问。可是在兰溪县橡胶厂里从一次偶然复核和检查票证中发现了很大的问题。例如该厂原女却出纳员,就是钻了不复查记帐凭证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相符的空子,采取在现金记帐凭证上填写金额大于原始凭证合计数的办法,最近几年中贪污了现金3,400多元。在检查中还发现该厂供销人员用食堂收款收据代替原始凭证,将次品和下脚废料的销售收入不通过财务入帐,而交给食堂作请客送礼的开支和以食堂节余为名分给工人共计9,000多元,并偷漏工商税和所得税5,500多元。在另外一些企业里也发现有的用工会收据代替原始凭证,将下脚、废料、包装物等的销售收入转作工会收入的情况。这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专管员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