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最近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报告》,决定从十月份起,用几个月的时间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财务大检查。为了督促各地认真开展财务检查,国务院还组织检查组分赴各省、市、自治区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财务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政收入,是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端正党风,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国营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整顿,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但是,从总的情况来看,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违反财经纪律,乱挤成本,乱摊费用,截留挤占国家财政收入,挥霍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经制度,滥支乱用国家资金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对这些不顾国家整体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如果不检查,不制止,不监督,国家重点建设的资金就难以保证,财政收支就难以平衡,党风和社会风气就难以根本好转,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必将...
国务院最近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报告》,决定从十月份起,用几个月的时间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财务大检查。为了督促各地认真开展财务检查,国务院还组织检查组分赴各省、市、自治区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财务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政收入,是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端正党风,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国营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整顿,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进。但是,从总的情况来看,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违反财经纪律,乱挤成本,乱摊费用,截留挤占国家财政收入,挥霍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经制度,滥支乱用国家资金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对这些不顾国家整体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如果不检查,不制止,不监督,国家重点建设的资金就难以保证,财政收支就难以平衡,党风和社会风气就难以根本好转,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事业必将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开展财务大检查,维护国家财政收入,是关系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路线,争取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认真做好。
有的同志认为,财务检查过去搞过多少遍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还是每次查,每次有,因而对开展财务检查信心不足。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财经纪律松驰是由于多种原因形成的,它是当前在一些单位存在的无政府主义、分散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的一种反映,是与党风、社会风气密切相联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格,也是造成财经纪律松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现象,要在争取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做财政工作的同志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进行不懈的斗争,不能期望进行一、两次大检查,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还应当看到,每开展一次财务检查,也就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遵守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我们的工作就有所加强,在争取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道路上就前进一大步。现在,中央已经作出全面整党的决定,我们相信,随着整党的深入开展,我们一定能够胜利地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和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认真地开展财务大检查,无疑地将有利于加速这三个根本好转的进程。
财务检查,是一项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和广大财会人员的职能作用。要领导干部亲自动手,并组织一大批有实践经验的会计师、经济师和业务骨干参加这项工作。检查要严肃认真,扎扎实实。查出来的问题,要有根有据,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原因和责任,要用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判断。这样才有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对检查出来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挤占国家财政收入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把应当追回来的钱坚决收回来,绝不能让违法乱纪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上占便宜。对多次违反财经纪律,或者明知故犯、情节严重的单位,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等经济违法案件,要组织力量查证落实,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保护揭发问题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严禁打击报复。如有发现,应当按党纪国法处理。
在检查方法上应当实行自查、互查和派工作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要根据各企业、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工作的不同状况,确定检查方法。对那些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工作组进行检查。要抓住重点,兼顾一般。无论是自查、互查,还是派工作组进行检查,都要防止走过场。对自查不认真的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复查验收。所有的企业和单位,检查结束时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问题查清;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国家规定作了处理;应补交的税收和利润已上交入库;应当追回的资金和拨款已如数追回;并总结了经验教训,健全了制度,改进了工作。达不到这些要求的,都要补课,并限期达到。
开展财务大检查,是促进企业、事业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措施。既要严肃纪律,把应当收上来的钱坚决收回来,更要着眼于长远,促进企业、事业单位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经营作风、经营管理以及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都要边整、边改,结合企业整顿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巩固财务检查的成果。
今年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的工作很多,任务很重。开展财务检查,又要投入相当大的力量。因此,各级财税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把这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