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1980年的秋天,我们搞多种经营调查时,来到了“九分黄土岗,一分山冲田”的城郊公社风光二队。队长告诉我们:“五年来社员分配没有兑过现,种田地不利,烧窑倒贴钱。大锅饭吃得地不增产,窑不冒烟。”为了弄清烧窑到底赚不赚钱,我们找到懂烧窑技术的社员林本敖。他说:“卖土那能不赚钱!财政上如果能稍给一些支持的话,我愿意联合几个人,承包这个窑,为生产队摘掉穷帽子出点力。”我们一时拿不定主意,因为以前只扶持过国营企业,扶持过集体企业,可从来没有扶持过联合承包。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向市局领导作了汇报,提出帮助林本敖联合搞承包的建议,得到了领导的支持。经过与队委会商量,征求全队社员的意见,把砖瓦窑包给了林本敖等五名社员。承包的结果,当年收入扣除费用后,除交税390元,按合同规定交队1,500元以外,参加承包的五名社员人均收入600多元。这一年,全队社员每户平均增加收入37元,年终分配也兑现了。

1981年,林本敖专业承包组打算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添置机瓦设备,但资金没着落。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在积极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的同时,主动拿出2,000元支农周转金,借给了这个窑场。当时有人议论说:“拿国家的钱给几户发财致富,财政部门胆子真不小!”林本敖听到议论后,也不敢用这笔钱去购买制瓦机了。于是,我们再次来到风光二队,宣传中央搞活经济的政策,消除了他们的思想顾虑,按原计划购置了制瓦机。生产很快搞上去了。1981年承包组收入除交纳1,000多元的税款,还清2,000元的财政周转金,上交生产队4,190元以外,承包组每人还净得800元。
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1982年我们又借给窑场一笔周转金,帮助新建了一条长窑,架设了电力专线,增添了部分设备,使这个专业承包联合体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然而,当有人看到林本敖专业承包组的五名社员日子越过越好,有的买了手表、自行车,有的盖起了瓦房,添置了新家俱时,有的说:“专业组不种责任田,烧窑赚大钱,我们不能白养活他们。”有的说:“窑是集体的窑,土是国家的土,要富大家富,要穷大家穷。”一时,议论四起,莫衷一是,生产队干部左右为难。我们第三次来到风光二队。首先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随后和社员们一起学习了中央有关经营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同生产队干部、社员算了三笔收入帐:一是国家收入帐,窑场实行承包前,队里没交过一分钱的工商税,承包后,两年纳税1,400元;二是集体收入帐,承包前的两年,窑场共收入1,000多元,抵补开支后还亏本,承包后,两年来交队纯收入5,690元;三是个人收入帐,承包前,社员分配不能兑现,承包后,生产队未花一分钱,每户社员两年中平均增加收入142元。这样一算,使群众知道了不是大家“养活”了专业组,而是专业组对大家做出了贡献。生产队干部表示,专业组的责任田我们分担,支持专业组安心承包。这年的前六个月,林本敖专业组连烧八窑,产值达到8,000多元。
下半年,正当窑场向产值15,000元的目标奋斗的时候,有人看中了这个“聚宝盆”。要把承包改为“官办”,给窑场派去了书记,并新招了25名工人,又开起了“大锅饭”。结果,两个月没烧一窑瓦,社员群众意见大,专业组成员也提出要转业,准备各奔前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一次来到风光二队,多方面做工作,最后在市委领导的支持下,撤出了派去的干部,辞退了安排的工人,重新搞起承包制。由于这场“官办”的风波,使这个窑场停产两个多月,半年时间只烧了四窑瓦,比上半年减产一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给这个专业承包组吃了定心丸,他们想方设法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由过去的5人,自愿发展到23人,并向生产队签订了产值和交队款的合同。为了使这个专业承包联合体健康发展,我们又安排了一笔周转金,帮助他们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