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简称“控购”),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限制社会集团对非生产性商品的消费。我们开展这项工作已有二十多年历史,总的来看,效果是好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经济条件的变化,各方面对“控购”工作有一些不同认识。本文就如何认识“控购”工作,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社会集团购买力,是社会集团(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公款购买非生产性商品的货币支出。它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种必要的社会基金。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论述了社会主义分配问题。他指出,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了生产资料消耗的补充部分,扣除了扩大再生产的积累基金和后备基金以外,剩下的消费资料,还必须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然后,才能分配给劳动者个人。现在我们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大体上就是属于马克思指出的这类社会消费和集体消费基金的范畴。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一切社会集团成员,既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又是劳...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简称“控购”),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限制社会集团对非生产性商品的消费。我们开展这项工作已有二十多年历史,总的来看,效果是好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经济条件的变化,各方面对“控购”工作有一些不同认识。本文就如何认识“控购”工作,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社会集团购买力,是社会集团(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公款购买非生产性商品的货币支出。它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种必要的社会基金。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论述了社会主义分配问题。他指出,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了生产资料消耗的补充部分,扣除了扩大再生产的积累基金和后备基金以外,剩下的消费资料,还必须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然后,才能分配给劳动者个人。现在我们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大体上就是属于马克思指出的这类社会消费和集体消费基金的范畴。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一切社会集团成员,既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又是劳动成果的消费者。这种双重性,要求一切社会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生产,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消费。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计划经济,整个生产,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是有计划按比例进行的。陈云同志曾指出,国家就这么多钱,怎么个用法,要有计划。在国民收入中,多少用于积累,多少用于消费,客观上有它的内在比例关系。在消费领域里,多少用于个人消费,多少用于社会消费和集体消费,也有它内在的联系。我们国家历来的方针是,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而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则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这是因为,社会生产的消费品是一定的量,社会集团消费多一些,城乡居民的消费就要少一些。换句话说,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紧一些,就可以腾出一部分消费品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这种尽先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的方针,不仅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当然,对社会集团购买力,也不能无根据的压缩。社会集团的消费,是整个社会必要消费的一部分,是组织社会生产、生活和实现国家职能所不可缺少的。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消费适当增加也是合理的,但必须控制,使它不能超过生产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水平,也不能超过人民群众的消费增长水平。
(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措施。
当前,我国在经济建设中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财政困难,资金不足。我们必须采取正确的政策,调动全体职工、所有企业和各个地方的积极性,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济效益。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就是国家长期坚持并经多年实践证明是一条正确的方针、政策。国家机关、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讲究经济效益,应该是衡量这些部门、单位工作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志。
应该看到,我们一些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资金使用效益是不理想的。主要表现在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费用开支大。从1970年到1976年,全国社会集团非生产性商品支出总额平均每年递增13.6%,大大超过了同期城乡居民的消费增长水平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水平。从1977年5月份起,根据国务院指示,对社会集团购买力采取了严格控制的措施。以南京市为例,1977年至1980年在生产建设事业发展较快的情况下,社会集团购买力不仅没有增长,每年平均还下降了1.93%。同一时期,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社会集团购买力部分所占的比重,1976年为13.5%,1980年下降为9.4%。这说明对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与不控制大不一样。如果全面加强“控购”工作,使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不超过城乡居民购买力的增长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水平,全国每年约可节省社会集团非生产性开支一、二十亿元,这对促进国家建设、保障城乡居民消费、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与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坚持“控购”工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控购”工作虽然已经搞了多年,但是,对“控购”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还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的同志认为,“控购”工作是在国家财政经济困难时期采取的权宜之计,不是要长期坚持下去的。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在国家财政经济困难时期,做好“控购”工作固然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是在国家财政经济情况好转了,“控购”工作也不能放松。这是因为,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建设资金不足,要彻底改变这种面貌,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增产节约。目前,我国消费品可供量与社会购买力的差额相当大,社会购买力与商品可供量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那种认为国家财政经济情况稍有好转就可以大手大脚花钱的想法和做法,不仅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也不利于我国人民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也有的同志说,随着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预算包干,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控购”工作没有必要了。这种说法也是不全面的。固然,体制改革以后,各单位有了自主权,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办法,调动了各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但是,还必须看到,体制改革,财权下放以后,各单位、各部门有了比较多的资金,钱多了,花起来就方便,如果“控购”工作再放松,就必然助长浪费。如南京市就有一些单位,用包干留成资金或自己掌握的其他资金,不惜高价到广东等地套购进口小汽车等“控购”物资,就是一例。
还有的同志讲,“控购”工作是行政办法,不符合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要求。这种认识也是不正确的。所谓经济办法,一般说来,主要是遵循物质利益的原则,通过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利益,引导人们的行为,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如果单纯使用经济办法,可能削弱人们对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责任感,过分地强调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因此,在采用经济办法的同时,还必须用思想教育以及必要的行政办法相配合。行政办法,主要是依靠行政组织,运用行政命令,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发挥纪律、法制等方面的作用,制约人们的行为,达到预期的目的。行政办法与经济办法殊途同归,相辅相成,都是不可缺少的。实践证明,用行政办法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有利于节约资金,效果是好的,所以不能笼统地讲这种办法不符合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要求。
有的同志主张,在专项控制商品的管理上,凡与民争购的商品应该控制,不与民争购的商品应该通过国家计划从生产环节控制,比如小汽车,按国家计划生产出来了,就不应再控制购买了。这种意见有一定道理,今后应该注意通过计划生产去指导消费。但有一个问题,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还有交换和分配两个环节。产品生产出来了,归谁消费还有个分配问题。“控购”工作是属于分配环节。如果自由购买,有一个消费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如果由计划部门或物资部门承担分配职能,那还要解决资金的分配问题。同时,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和生产、消费相互制约的原理,从消费环节制约生产,第一,它不仅制约国家的计划部分,还制约市场调节部分;不仅制约国内贸易,还制约对外贸易。第二,可以使生产部门增强生产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也有利于走向国际市场。第三,可以促进生产部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