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作者: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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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1973年开始试行收入固定比例留成的办法
1971年开始实行的收支大包干的办法,尽管第二年作了某些改进,但是体制本身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国民经济受到很大的损失,生产不正常,收入完不成,中央和地方都陷于财政困难之中。在动乱的情况下,如何把财政工作做好,这是大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1972年,在华北经济协作区会议上,河北省负责同志建议:各省的财政收支计划仍由中央核实下达,地方要努力完成。为了保证地方过日子,按人口计算,每人给二元钱,作为地方的机动财力。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在当时动荡的情况下,地方可以有一笔比较稳定的机动财力。这个意见得到了华北各省、市、自治区同志的赞同,一致要求试行。后来,经报请国务院原则同意,并在当年的计划会议上确定,首先在华北地区、东北三省和江苏省试行。人们习惯地把它称为华北体制。因为它不论短收还是超收,地方都可以得到一笔比较稳定的机动财力,所以,人们又把它称为“旱涝保收”的体制。
这个体制的全称是“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它的主要内容是:
(一)地方的财政收支计划由中央...
四、1973年开始试行收入固定比例留成的办法
1971年开始实行的收支大包干的办法,尽管第二年作了某些改进,但是体制本身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国民经济受到很大的损失,生产不正常,收入完不成,中央和地方都陷于财政困难之中。在动乱的情况下,如何把财政工作做好,这是大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1972年,在华北经济协作区会议上,河北省负责同志建议:各省的财政收支计划仍由中央核实下达,地方要努力完成。为了保证地方过日子,按人口计算,每人给二元钱,作为地方的机动财力。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在当时动荡的情况下,地方可以有一笔比较稳定的机动财力。这个意见得到了华北各省、市、自治区同志的赞同,一致要求试行。后来,经报请国务院原则同意,并在当年的计划会议上确定,首先在华北地区、东北三省和江苏省试行。人们习惯地把它称为华北体制。因为它不论短收还是超收,地方都可以得到一笔比较稳定的机动财力,所以,人们又把它称为“旱涝保收”的体制。
这个体制的全称是“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它的主要内容是:
(一)地方的财政收支计划由中央分别核定下达,收入与支出脱钩。
(二)地方负责组织的财政收入,按固定比例给地方留成,作为地方一笔比较稳定的机动财力。
(三)地方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另定分成比例,留给地方的部分,一般不超过30%。
(四)地方的财政支出,除基本建设拨款外,按中央核定的指标包干。除了遇有重大特殊问题或预算的划转,一般不予调整。年终支出结余,留归地方财政使用。
这个办法1973年在华北、东北和江苏等九个省、市、自治区试行以后,从1974年开始在全国普遍实行。各省、市、自治区的留成比例确定以后,固定三年不变。留成的绝对数额,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各省、市、自治区的固定留成比例,根据其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人口的多少,分别确定。大体上,收入比较多的省为1—2%,一般省为3—5%,民族自治地区为6—10%。
现在看来,这个办法在当时生产和收入都不正常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暂时的过渡办法,对于保证地方过日子,确曾起过一定的作用。但作为财政体制,是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的,主要是收支不挂钩,不管地方收入完成与否,支出照样按包干指标使用,机动财力照样可以按既定比例稳拿,花钱在地方,平衡在中央。这就不利于调动地方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积极性,不能体现地方一级财政的权责关系。
五、1975年研究整顿财政,进一步改进财政管理体制
1975年周恩来同志病重,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着手对许多方面的工作进行整顿,使得当时的形势一度有了明显的好转。1975年的夏秋之间,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整顿的精神,起草了《关于整顿财政金融的意见》,即“财政十条”。提出了努力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整顿财政收入、节约财政支出、迅速扭转企业亏损、加强基本建设拨款的管理、管好用好更新改造资金、加强信贷管理、控制货币发行、改进财政和信贷管理体制、严格财经纪律等问题。
“财政十条”要求进一步改进财政信贷管理体制。针对当时生产遭到破坏,资金偏于分散的情况,提出财政资金需要适当集中;明确国家财政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权限主要应集中于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强调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国家预算、税法税率、全国性的开支标准、企业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生产成本和商品流通费用的开支范围等,都由中央统一规定。
“财政十条”提出,为了加强省、市、自治区财政收支的权力和责任,从1976年起,除了各省、市、自治区核定一定数额的机动财力以外,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即:每年由中央分别核定各省、市、自治区的收入任务和支出总额,按照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作为地方分成的比例。在执行中,超收了可以按分成比例相应地多分收入;短收了就要相应地减少支出,自求平衡。当时,李先念同志总结建国以来财政体制的经验时说:“还是总额分成的办法好,这个办法实行的时间最长,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1975年冬,“四人帮”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全盘否定邓小平同志对各方面工作的全面整顿,“财政十条”也受到无理批判。
六、1976年开始试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
1976年初,财政部起草了《关于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从1976年开始试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这个文件在全国计划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同志的意见,上报了国务院。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用电话通知各省、市、自治区试行。
这个“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体制,与“文化大革命”前实行的“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基本上是相同的。主要内容是:
(一)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扩大了,地方财政的管理权限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由1965年的67%增加到1976年的87.3%;地方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1965年的37.8%增加到1976年的53.2%。
(二)保留了地方实行固定比例留成的既得利益,“旱涝保收”的固定比例留成改按固定数额拨给,国家拿出21亿元作为地方的机动财力,成了地方的第二预备费。
(三)改变了过去超收部分都按总额分成比例分成的办法。地方总额分成比例在30%以下的,超收部分按30%分成;地方总额分成比例在70%以上和受中央补助的地区,超收部分按70%分成;其他地区的超收部分仍按总额分成比例计算分成。
这个“总额分成”的体制,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可行的,比收入固定例比留成办法要好。问题是处在1976年,整个国民经济被“四人帮”破坏得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再好的财政体制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粉碎“四人帮”以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改革经济和财政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
七、几点经验教训
十年动乱期间,在经济和财政体制上经历了一番大的变动,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总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经济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不仅要有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而且要有一个安定的政治局面。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包括: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国家财力、物力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能够承担改革带来的风险。安定的政治局面,则是进行经济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条件。十年动乱期间,政治动荡,经济混乱,重大比例关系失调,财政捉襟见肘,物资紧张,再加上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正常,财经纪律松弛,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进行经济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所谓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正确地处理集权和分权、条条和块块的关系。该集中的要有效集中,该分散的要适当分散。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一定要集中,中央必须保证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实践证明,在我国,由于国家大,底子薄,经济基础落后,财力物力分散了,国家就办不成几件大事。财权下放,在分散财力、物力上一定要适度,过犹不及。十年动乱中在“左”的指导思想下,体制改革片面强调下放权限,片面强调地方自成体系,片面强调简化税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不适当地削弱中央的集中领导,否定统一计划和统一制度。其结果是导致了国民经济的无政府状况,各方面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加剧了经济生活的混乱。
(三)经济财政体制的改革,是一种复杂细致的工作,要经过调查研究,具体算帐,反复比较;还要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的经验。条条和块块的关系要妥善地加以处理,在实施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切忌用搞政治运动的办法,大轰大嗡。
(四)经济财政体制的改革,既要适应经济的发展变化,不能一成不变,但也不能朝令夕改,变动频繁。体制应当有相对的稳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十年动乱期间体制变动频繁,决不是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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