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的调遣旅费如何掌握开支?
答:带工资学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毕业研究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下同和不带工资学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由学校到工作单位的旅费,享受同等待遇。乘火车不论旅途远近,一律不得购买卧铺票。火车(包括直快、特快)报硬席座位费;轮船报四等舱位费;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费,按实报销。
夜间(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的,每夜另发给补助费1.5元。夜间乘火车不足6小时的,是否酌发一部分补助费,由各省、市、自治区研究决定。
问: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行李费如何掌握报销?
答: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的行李费,应按下列原则掌握报销:
1.个人携带的行李应该按照铁路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包装。为了便于报销,在包装时要将行李物品和书籍仪器分开,分件托运;
2.行李物品、书籍仪器的包装费用由毕业生自理。调遣途中的搬运费可按规定凭据报销;
3.行李物品每人在不超过70公斤以内快件托运,托运费凭据报销。如果所运行李物品超过上列限额时,则超过部分的托运费由毕业生自理;
4.少量(30公斤左右)的书籍仪器也可...
问: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的调遣旅费如何掌握开支?
答:带工资学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毕业研究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下同和不带工资学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由学校到工作单位的旅费,享受同等待遇。乘火车不论旅途远近,一律不得购买卧铺票。火车(包括直快、特快)报硬席座位费;轮船报四等舱位费;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费,按实报销。
夜间(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的,每夜另发给补助费1.5元。夜间乘火车不足6小时的,是否酌发一部分补助费,由各省、市、自治区研究决定。
问: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行李费如何掌握报销?
答: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的行李费,应按下列原则掌握报销:
1.个人携带的行李应该按照铁路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包装。为了便于报销,在包装时要将行李物品和书籍仪器分开,分件托运;
2.行李物品、书籍仪器的包装费用由毕业生自理。调遣途中的搬运费可按规定凭据报销;
3.行李物品每人在不超过70公斤以内快件托运,托运费凭据报销。如果所运行李物品超过上列限额时,则超过部分的托运费由毕业生自理;
4.少量(30公斤左右)的书籍仪器也可以快件托运,托运费凭据报销;数量较多的,应将非急需应用的部分托运慢件,托运费凭据报销。如果必须全部托运快件时,应事先经学校批准,按批准数报销快件托运费。未经批准擅自全部托运快件的,多支出的托运费由毕业生自理。
问:由亚热地区分配到寒冷地区工作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给予衣被补助的规定如何掌握?
答:国家规定给予由亚热地区分配到寒冷地区工作经济上比较困难的毕业生添置一些衣被的补助,是对这部分毕业生的关怀照顾。补助标准分为:“分配到黑龙江、内蒙古、新疆、青海工作的,每人最高不超过60元;分配到西藏工作的,每人最高不超过120元”。实际补助数额应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没有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在不超过上述最高补助标准范围内,酌情给予补助。不区分有无困难或困难大小而一律补助,甚至一律按最高标准补助的做法是不对的。
除“规定”中所列地区外,分配到其他地区的毕业生,一概没有此项补助。
“规定”中的“亚热地区”,一般指的是我国长江以南地区。具体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问:带工资学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省、市、自治区接收部门等待分配工作期间,按什么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答:带工资学习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省、市、自治区接收部门等待分配工作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应按接收部门所在地现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中的住勤费标准发给。
问: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遣中绕道回家的车船费如何掌握报销?
答:高等学校毕业生经学校批准,趁调遣之便,在报到期限以内回家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车(火车按快车硬座票价)船(按四等舱位票价)费,多开支的部分由毕业生自理;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车船费的,按实支票价报销。
财政部文教行政财务司行政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