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 合作生产、经营与合资经营有什么区别?
答 合作生产、经营,是指外国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同我国企业合作(合伙)从事某种生产经营。合作经营与合资经营,两者法律地位和财务处理都不相同。例如,合资经营是股权式的合营,一般是由合资者以认股的方式共同投资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企业的利润按股份进行分配。
合作生产、经营的方式很复杂,通常是合作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具体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生产经营上是联合行动,在财务处理上,一般是按协议比例分配产品、销售额,各负盈亏。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方式。
问 对外国企业在纳税上有哪些鼓励措施?
答 为了鼓励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减税、免税措施。例如,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等利润较低的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征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一年,减半征收两年。减免税期满后,经财政部批准,还可以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减征15%至30%的所得税。再如,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以及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均...
问 合作生产、经营与合资经营有什么区别?
答 合作生产、经营,是指外国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同我国企业合作(合伙)从事某种生产经营。合作经营与合资经营,两者法律地位和财务处理都不相同。例如,合资经营是股权式的合营,一般是由合资者以认股的方式共同投资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企业的利润按股份进行分配。
合作生产、经营的方式很复杂,通常是合作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具体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生产经营上是联合行动,在财务处理上,一般是按协议比例分配产品、销售额,各负盈亏。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方式。
问 对外国企业在纳税上有哪些鼓励措施?
答 为了鼓励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减税、免税措施。例如,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等利润较低的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征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一年,减半征收两年。减免税期满后,经财政部批准,还可以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减征15%至30%的所得税。再如,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以及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均免征所得税。
问 为什么对国外企业来源于我国的所得要征税?
答 对国外企业来源于我国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在目前国际上是通常作法,叫做预提所得税。根据资料统计,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对国外企业来源于本国的所得都征收这种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款额时扣缴。预提所得税的税率,各国高低不同,一般在20%至30%,我国税率20%是较低的。由于预提所得税是国际上公认的一种所得税,各国政府对企业在国外缴纳的税款,都给予抵免。而且国与国之间,通过税收条约或协定,还可以互相降低税率。
问 在广东、福建省的经济特区内,设立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以及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从经济特区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是否比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答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内的投资经营等活动所得,按照经济特区有关税收法令的规定纳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