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单位进行纳税鉴定,是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前几年,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这项行之有效的征管制度,在一些基层税务部门被中断了。去年,四川省彭县税务局在实现工作着重点转移中,认真恢复这项基础工作,对全县二千三百五十多户社队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纳税鉴定,收到了较好效果。
他们首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具体讲解各项税收法令规定,然后逐户进行纳税普查和鉴定。鉴定的内容,除了税收鉴定外,还包括财务鉴定;不仅纳税企业和应税项目要鉴定,免税企业和免税项目也要鉴定。在进行纳税鉴定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财会工作,认真清帐、算帐、建帐,发现问题,及时辅导解决。在这个基础上,分别不同行业和企业,明确征税范围、适用的税目和税率,规定了纳税申报、纳税期限定期结算和报表等制度。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心中有数;纳税单位和社队干部知道税收的政策精神和具体纳税手续,并且用书面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征纳双方,共同遵守。从而,密切了征纳关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纳税自觉性,大大减少了由于不了解税收政策法令而造成的扯皮现象。例如,这个县的九尺公社过去由于不明确建筑队的纳税规定,同税务部门长期打官司。通过这次纳税鉴定,他们知道了哪些该纳税,哪些不该纳税。公社党委书记赞扬税务部门做得好,并通知建筑队今后要按纳税鉴定办。
通过纳税鉴定,使税收政策正确贯彻到群众中去。一些企业主动补交了欠税,在普遍鉴定期间,这个县收回了社队企业欠税三万四千八百多元,增加了国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