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王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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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来,许多同志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有些同志认为我国现行的折旧率过低了,要大幅度地予以提高。现我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为了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之时能够有资金来进行更新,所以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该符合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如果不符合,折旧提得过多,就会增加成本并减少企业的上交利润,就会影响物价,影响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提得过少,就会不合理的降低成本,造成虚假的上交利润,也会影响物价和积累与消费的比例,造成所谓“吃老本”的现象。因此过与不足,都是有害无益的。
按照马克思的意见,固定资产的磨损应该包括三个部分:即机械磨损,自然磨损,无形磨损或者叫精神磨损。固定资产的折旧必须把这三者都考虑在内,任何凭主观意志人为地扩大或缩小都是不应该的。
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快速折旧”。这是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予经济生活的主要措施之一,目的是为了垄断资本家的利益。它人为地提高生产费用,降低帐面利润,从而降低了纳税额,这就相应地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另一方面还可以刺激工业生产,增强垄断资本的竞争能力,并使垄断...
近来,许多同志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有些同志认为我国现行的折旧率过低了,要大幅度地予以提高。现我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为了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之时能够有资金来进行更新,所以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该符合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如果不符合,折旧提得过多,就会增加成本并减少企业的上交利润,就会影响物价,影响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提得过少,就会不合理的降低成本,造成虚假的上交利润,也会影响物价和积累与消费的比例,造成所谓“吃老本”的现象。因此过与不足,都是有害无益的。
按照马克思的意见,固定资产的磨损应该包括三个部分:即机械磨损,自然磨损,无形磨损或者叫精神磨损。固定资产的折旧必须把这三者都考虑在内,任何凭主观意志人为地扩大或缩小都是不应该的。
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快速折旧”。这是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予经济生活的主要措施之一,目的是为了垄断资本家的利益。它人为地提高生产费用,降低帐面利润,从而降低了纳税额,这就相应地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另一方面还可以刺激工业生产,增强垄断资本的竞争能力,并使垄断资本在萧条或危机时期也可以适当减轻税负,以刺激投资和恢复经济。
“快速折旧”是美国首创的。1942年美国政府为了鼓励资本家投资,促进军工生产,规定凡是接受军事采购合同的垄断企业,其厂房和设备的折旧年限均可缩短为五年(那时一般民用工业厂房为50年,设备为20年)。这就使那些生产军火的大垄断资本家获得了大量的额外利润。自此以后,各资本主义国家都竞相效尤。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大体上都比五十年代前缩减了一半。如美国1950年前一般民用工业厂房为50年,设备为20年(其中,黑色冶金设备为25年,金属加工设备为15~25年,纺织设备为40年,铁路设备为28年),1962年规定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8~15年,1971年又缩减为6.4年~12年。日本1950年前设备平均折旧年限为21年,1971年降低为7.6年。日本为了刺激生产还规定了特殊的加速办法:一是增加初期折旧,如防止污染用的机器设备第一年可提折旧33%,中小企业可在三年内每年提30%,节约能源的设备第一年可提25%;二是准许加速折旧,如新建出租房屋在最初五年内可加倍提折旧,予计使用年限在45年以上的新建出租房屋,在最初五年内可加1.5倍提折旧等。
应当指出的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尽管采用了快速折旧法,但并不是所有的工业部门和工业设备的折旧年限都是很低的。如日本的钢质船(10-15年)、电子计算机(6年)、汽车(4年)的折旧年限的确很短,但其他设备和房屋并不都是这样,有的是二十年以上。这三种设备的折旧年限所以特别低,是因为日本的这些行业都很发达,国家为了帮垄断资本家的忙,规定快速折旧,让使用这些设备的企业早些更新,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能力。而对造船、电子、汽车这些行业来说,也可以扩大销售。快速折旧的目的从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我们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办法,而不能盲目采用“快速折旧”的办法。
第一,采用快速折旧必定会影响消费水平,破坏积累与消费的正常比例。目前我国仅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资产即达3,200亿元,如果将折旧率提高5%,就要影响当年收入160亿元。假定积累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为25%,那末在不提高折旧率的情况下,这160亿元可以安排120亿元消费;提高折旧率以后,如果这160亿元的折旧基金全部用于更新改造,这样积累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就要相对上升。我们知道,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积累比例为24%,比例关系比较协调,经济稳步上升,市场物价稳定;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提高到40%,结果造成了严重的比例失调。这个经验教训是值得我们深刻记取的。我们不能用快速折旧的办法来变相地提高积累比例,使国民经济的平衡关系遭到破坏。
第二,实行快速折旧必须同国家的技术、经济实力相适应。不适当地提高折旧率,就目前国家的财力、物力来说也是办不到的。前面讲过,我国仅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资产就有3,200亿元,折旧率每提高1%就达32亿元。如果把多提取的折旧基金都用到更新改造项目上去,物资的来源也大成问题。我们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他们患的是生产过剩,资金来源解决了,就可以得到物资;我们是生产不足,光有钱还不行。上海某造船厂,1975年委托一家机床厂试制一台滚床,已付款50万元,但至今还未生产出来。他们说,就是现在提的折旧用于设备更新,物资供应还不能满足,折旧率再提高,钱更多了,又有什么用,反而人为地增加生产成本。
第三,大量资金分散在各个企业里,有了资金大家都想一拥而上,基建战线的项目和企业的更新改造项目加起来,战线肯定越拉越长,这样做对国家建设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再说提高了折旧率,固定资产多的新企业、大企业,折旧就提得多;固定资产少的老企业、中小企业,折旧仍旧提得少,“老牛破车”还是无力更新。这样的情况不是更加不合理了吗!
第四,我们的国家底子还很薄,所以不但要重视和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而且还要充分重视老设备的革新改造。我们并不反对一般的更新,即到了使用年限的更新,也不反对精神磨损范围的更新,把高效的设备用上去。但是我们认为,还可以利用的旧设备,能利用的还要充分利用,能革新改造的就要革新改造。我们的设备生产还不可能一下子达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不适当地提高折旧率,使设备提前报废,这能说不是很大的浪费吗?日本的汽车,四年一到折旧提满就报废了,我们至少可用十多年吧!如果我们的汽车折旧也是四年,折旧提满报废更新,那有那么多汽车供应。如果折旧提满,不报废,不更新,那末提的折旧作什么用呢?如果把汽车的折旧用来购置其他设备,这样使用折旧基金,难道是符合提存折旧基金的目的吗?
第五,建国初期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没有采用快速折旧,但我们的生产和技术的发展是很快的。这些年来之所以落后,主要是受到了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没有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当然在财务体制上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改进。但我们认为,为了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促进企业更快地发展科学技术,不一定非要学习资本主义的快速折旧法。
(二)
折旧基金积存数
第一年 1,000
第二年 2,000
第三年 3,000
第四年 4,000
第五年 5,000
第六年 6,000
第七年 7,000
第八年 8,000
第九年 9,000
第十年 10,000
共计55,000
平均积存数=55,000+10=5,500元
占固定资产原值的%=5,500÷10,000=55%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把货币准备金运用得极为妥当,那末折旧的三分之一〔即55%+(100%+55%)=35.5%〕左右,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如果企业把提存的折旧基金,立即用来购买新的固定资产,那末货币积累数还要扩大一些:
第一台设备的折旧 新添设备的折旧
第一年 1,000
第二年 2,000 100
第三年 3,000 200
第四年 4,000 300
第五年 5,000 400
第六年 6,000 500
第七年 7,000 600
第八年 8,000 700
第九年 9,000 800
第十年 10,000 900
共计55,000元 4,500元
平均积存数=(55,000+4,500)÷10=5,950
占固定资产原值的%=5,950÷10,000=59.5%
这就是说,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最多也只能占折旧的37.3%〔59.5%÷(100%+59.5%)〕。
关于这个问题,恩格斯在给马克思的信中计算了二张折旧表,一张表资本家拿折旧生利息,另一张表资本家逐年拿折旧买新机器。对第二种情况他说:“工厂主把他为折旧的货币……逐步立即把它……投在新机器上……靠了这种帐面垫支,他不把他的真正利润新投下一个铜板,已经能够由旧机器,把新机器增加60%。”资本论第二卷第671页1953年人民出版社版。
但是,由于新投产企业一般都是新设备,不可能每年平均添置,资金的使用也不可能做到这么均衡。因此我们认为,把折旧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控制在20%~30%左右为宜。
根据上面的说明,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折旧原则上应该用于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即使由于货币积累的原因可以适当用于扩大再生产,也不应该超过折旧的20%~30%。这里扩大再生产与简单再生产的界限有两条,一是价值有没有扩大,也就是马克思说的资本有没有积累;二是生产规模有没有扩大。如果两条都有了,那就是扩大再生产,如果只有一条,那就不是扩大再生产。生产规模扩大而价值没有扩大,这一点上面已经谈到了,这是技术迅速发展下的正常现象,不能算扩大再生产。价值扩大而生产规模没有扩大的情况,在通货膨胀下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应该看作是简单再生产。
(三)
上面我们对固定资产折旧划了两条界线,第一条就是什么叫任意扩大或缩小的界线,第二条就是能不能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能用多少的界线。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国内的实际情况。
有一些同志看到我们的企业里老设备多,有的还是二十年代三十年代的东西,由于缺乏资金来源至今没有更新,所以认为是折旧率太低的缘故,极力主张提高折旧事。我们认为问题不在折旧率上。以上海轻工业局系统为例。1978年综合折旧率为4.61%,在全部固定资产中房屋占28%,以折旧年限50年计算,设备的折旧率为5.6%左右,折旧年限为18年左右。如按这个折旧率计提折旧并进行更新,那末,轻工业局系统的全部设备都应该是在1960年以后购置的,那里还有三十年代四十年代或五十年代的设备该更新而未更新的呢?可是现在企业里确实有使用了二、三十年而未更新的老设备。问题在哪里呢?我们认为,第一,是由于一部分折旧基金作为国家收入上交了;第二,是由于留给企业的那一部分折旧基金被不适当地用到扩大再生产上去了。后面这种情况,从上海市1978年折旧提存和使用情况中(如下表)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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