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作者:齐显 刘善初
[大]
[中]
[小]
摘要:
(一)为什么預算支出要分为銀行
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
預算支出之所以分为銀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是因为国家支出預算的执行分为兩个过程:第一是財政机关按照預算合理地分配預算資金和銀行正确地支付預算資金的过程。它包括財政机关直接从金庫撥付給企业的流动資金、建設銀行撥付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和人民銀行从各机关預算存款戶內支付給各机关的預算資金。在这个过程中所支付的預算資金数字,叫做銀行支出数。第二是各机关为完成事业計划使用預算资金所发生业务效果的实际支出的过程,这一过程所記載的数字,叫做实际支出数。
国家支出預算的执行所以有兩个过程,是因为执行国家預算的各机关,任务不同,責任不同。財政机关是負責执行总預算的,其主要任务,一方面是及时集中預算資金,另一方面是保証供应各机关为完成經济文化建設事业所需的資金,因此在財政机关执行預算的会計上:对收入方面核算已入庫的預算資金有多少,即財政机关預算收入;对支出方面核算撥付給各机关的預算資金有多少,即財政机关預算支出。預算收入减去預算支出,是預算資金的結余,也就是財政机关可以掌握运用的預算資金。單位机关为完成国民經济計划所規定的各項任务...
(一)为什么預算支出要分为銀行
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
預算支出之所以分为銀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是因为国家支出預算的执行分为兩个过程:第一是財政机关按照預算合理地分配預算資金和銀行正确地支付預算資金的过程。它包括財政机关直接从金庫撥付給企业的流动資金、建設銀行撥付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資金和人民銀行从各机关預算存款戶內支付給各机关的預算資金。在这个过程中所支付的預算資金数字,叫做銀行支出数。第二是各机关为完成事业計划使用預算资金所发生业务效果的实际支出的过程,这一过程所記載的数字,叫做实际支出数。
国家支出預算的执行所以有兩个过程,是因为执行国家預算的各机关,任务不同,責任不同。財政机关是負責执行总預算的,其主要任务,一方面是及时集中預算資金,另一方面是保証供应各机关为完成經济文化建設事业所需的資金,因此在財政机关执行預算的会計上:对收入方面核算已入庫的預算資金有多少,即財政机关預算收入;对支出方面核算撥付給各机关的預算資金有多少,即財政机关預算支出。預算收入减去預算支出,是預算資金的結余,也就是財政机关可以掌握运用的預算資金。單位机关为完成国民經济計划所規定的各項任务就需要向銀行支取預算資金,但支取的預算資金幷不一定馬上用到业务上去,而往往是要經过一定結算过程或儲备过程。如購买材料需支付預算資金,但是材料在未消耗到有目的的用途之前,只是一堆材料堆在仓庫里,幷沒有发生任何事业效果,只有把材料按用途消耗掉之后,才是完成了事业計划,才是发生业务效果的实际支出,因此在單位机关执行預算的会計上既要核算銀行支出数,又要核算实际支出数。企业是执行財务收支計划的,企业經营过程的会計資料(包括供应过程、生产过程和銷售过程),幷不反映在預算会計报表上,企业同預算只有預算繳款和預算撥款的关系,当財政机关从金庫將預算資金撥給企业时,即实現銀行支出数。
(二)为什么財政机关不記
实际支出数
由于財政机关和單位机关的任务不同,財政机关記了銀行支出数就不需要記載实际支出数。实际支出数只是單位机关記載預算支出的数字,財政机关只需根据單位机关的报表来分析审核單位預算完成情况即可以了。如果財政机关要記实际支出数,就須將單位会計的資产負債表上許多科目同时記入帳簿,这样除了重复工作以外,沒有其他作用和意义。例如:某單位机关向銀行支取100元,这是銀行支出数,在財政上已减少了預算資金。單位机关实际支出是60元,这是实际支出数,还有40元的余額。假定財政上記60元作为預算支出,則說明40元的余額尙在銀行,还可以由財政掌握运用;但事实上40元的內容,可能是暫付款,也可能是应收款,更可能是庫存材料,这些財政上都不能加以运用,因为这不是預算收入减去預算支出的余额。这是財政机关不記实际支出数的原因之一。其次,銀行支出数是各机关办理預算撥款統一結算的数字,而实际支出数仅是各單位机关的預算支出,是考核單位預算执行的重要資料,但在整个預算执行中来說,实际支出数是不够全面,沒有把整个資金活动和运用情况包括进去,因此財政机关的預算支出不应記实际支出数,而应該記載單位的銀行支出数。
(三)銀行支出数的作用
1956年以前,由于在預算支出上沒有树立起統一的結算的概念,因而在預算撥款結算上很不一致,有的支出是按撥款数結算的,有的支出是以实际支出数結算的,又有的支出是以現金开支数結算的,以致总預算支出数字的內容各色各样,造成預算执行过程中的虛假現象。自1956年起采用以銀行支出数的結算办法之后,不仅树立起統一結算的基础,幷且能在各个結算环节上起着各种不同的作用。
(1)消灭了总預算执行过程中的虛假現象。財政机关根据銀行支出数結算为总預算支出,可以使执行总預算的会計数字眞实可靠,可以直接根据会計数字考虑資金調度和对預算作統一安排;并且也可以直接根据会計数字核对总預算存款和單位預算存款。
(2)便于考核單位預算的执行情况。銀行支出数是說明單位預算机关在执行單位預算中預算資金使用的情况,根据各支出科目的銀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相比較的变化,可以考察單位机关各項业务进行的情况。
(3)統一結算的基础。以銀行支出数为統一結算的根据,可以改善撥款的方法,幷且能够根据上月份或上季度会計报表上各科目的銀行支出数,确定下月份或下季度各項业务的用款。过去因不核算銀行支出数,以致財政机关与各單位机关之間,上下級單位之間,掌握撥款的口徑不一致。有的按实支数撥款,不能适应單位机关对預算資金的实际需要,引起有些單位机关要求財政机关加撥周轉金;有的按計划撥款,形成預算資金一定程度的分散积压,結果造成机关寛裕,而財政紧張的現象。采用各科目銀行支出数掌握撥款以后,不仅不需加撥周轉金,也不致使資金分散积压,如果再正确的掌握材料庫存余额和往来款項余额,就可以为按事业进度撥款創造了先决条件。
(四)銀行支出数和实际
支出的相互关系
銀行支出数是反映按預算用途使用預算資金情况的会計数字,一般說来,都大于实际支出数。銀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之間的关系,可以从其相互間的差额考察出来。其关系有如下几方面:
(1)某些支出科目的銀行支出数大于实际支出数、这是因为在同一时期內預算資金的支出数即銀行支出数比已实現的实际支出数大的緣故,在这方面表現差额的支出科目,一般是“公杂費”、“旅差費”、“修繕費”、“基本建設撥款”、“購置費”等目。
(2)某些支出科目的实际支出数大于銀行支出数。这是因为在同一时期內,已实現的实际支出数比預算資金支出数即銀行支出数大的緣故,在这方面表現差额的支出科目,是少数的,只有在上年暫付款和庫存材料余额,轉結新年度实現了实际支出时,才会出現。例如:某机关的單位預算經过精确核算,在下年办公費中需要用紙2,000公斤,上年結余用紙800公斤,那么,下年用紙預算数可以編制1,200公斤,如果有200公斤周轉定额,下年用紙至多編列为1,400公斤。以每公斤紙为2元計算,下年度办公用紙的銀行支出数是2,800元,而其实际支出数是4,000元,因为眞正消耗使用的用紙量是2,000公斤,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支出数就大于銀行支出数。
(3)某些支出科目的銀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完全一致。这是因为預算資金的支出即銀行支出数与已实現的实际支出,是同时发生的緣故,一般說来,“工資”、“差額單位补助費”和“职工福利費”的各目会是这样的。
在正常的預算执行情况下,銀行支出数虽比实际支出数大,但其差額占單位預算数应是很小的,如果較大,上級机关或財政机关应当檢查暫付款或庫存材料的增加额是否有不合理的情况,或者是积压的暫付款沒有及时报銷等原因。
(五)对几个看法的意見
一年来,个別机关对核算銀行支出数的規定,还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有的認为行政事业經費撥款占国家預算的比重不大,可不必核算銀行支出数;又有的認为撥款数同銀行支出数差額不大,执行总預算的会計报表,可以用撥款数列报;还有的認为單位机关不核算銀行支出数,由財政机关根据單位机关的資产負債表將有关資产負債科目記入自己的帳上,以求出銀行支出数。关于上述三种看法,是从簡化單位机关的会計工作着眼的,而对于正确执行国家預算来說,是沒有什么积极意义的。为了能对銀行支出数有更正确的認識,我們認为有必要加以研究。
关于第一种看法,我們認为加强經費預算撥款,不应以經費所占国家預算的比重大小来确定,何况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中的行政事业經費預算事实上都占了很大的比重,并且开支这些經費的單位机关分散,具体开支科目又多,开支定额又多种多样,这就必須加强財务管理。而按照支出科目核算銀行支出数,是加强財务管理的方法之一。因为以銀行支出数列为总預算支出,就可以使执行总預算的会計数字,反映眞实的执行情况,消灭了預算执行中的虛假現象。同时,單位机关核算銀行支出数,就可以正确地考核單位預算的执行,便利上下級單位之間的資金結算。
关于第二种看法,我們認为会計数字必須建立在眞实可靠的基础上,預算撥款只是單位机关取得預算資金的支配权利,單位机关在預算存款戶內未提用前,还是国家預算資金的一部分。因此,財政机关以撥款数列为預算支出,是不能反映支出預算执行的眞实情况,所以执行总預算的会計报表反映的支出数字,不应当是撥款数,而应当是銀行支出数。关于第三种看法,單位机关核算銀行支出数,不能單純認为是提供財政机关記預算支出的資料,單位机关核算銀行支出数对考核下級机关預算执行和对轉撥經費結算,也有很大的作用,不少的机关巳体会到这一点。卽然銀行支出数在預算执行中有很大作用,按1957年單位預算会計补充規定核算又不增加多少工作,因此还是分散由各單位机关核算方便,集中由財政机关总会計核算將是一件很繁重的工作。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