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財政金庫,是在1950年3月随着国家財政經济工作的統一而建立起来的。建立財政金庫是財政管理工作上的一項重要措施,它在加强預算資金的管理、便利資金的調度和保証資金的供应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建国初期,財政困难的情况下,国家通过金庫集中了全国的主要收入,保証了各項建設事业資金的供应。此后,由于制度逐漸健全,干部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上也有了不少的改进,对各級預算收入基本上能作到及时地收納和迅速地报解。这些成績是应該肯定的,金庫制度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
但是,也应該看到,金庫制度是在国民經济恢复時期建立的,它在某些方面与目前的工作需要已不相适应,这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的表現在以下几个問題上:
1.实行金庫制度使一部分預算資金,不能充分发揮效能。国家的各項建設事业需要大量的預算資金給予保証,因此就需要我們努力增加生产,扩大資金积累,切实厉行节約,更有效的使用資金。同时也要求我們在資金的調度和运用上充分发揮它的效能,防止分散和积压。而現行金庫制度和这个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以中央預算收入为例,全国各基层金庫所收納的款項,要层层上解到中央总金庫,以供財政部支撥;中央級各用款...
我国的財政金庫,是在1950年3月随着国家財政經济工作的統一而建立起来的。建立財政金庫是財政管理工作上的一項重要措施,它在加强預算資金的管理、便利資金的調度和保証資金的供应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建国初期,財政困难的情况下,国家通过金庫集中了全国的主要收入,保証了各項建設事业資金的供应。此后,由于制度逐漸健全,干部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上也有了不少的改进,对各級預算收入基本上能作到及时地收納和迅速地报解。这些成績是应該肯定的,金庫制度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
但是,也应該看到,金庫制度是在国民經济恢复時期建立的,它在某些方面与目前的工作需要已不相适应,这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的表現在以下几个問題上:
1.实行金庫制度使一部分預算資金,不能充分发揮效能。国家的各項建設事业需要大量的預算資金給予保証,因此就需要我們努力增加生产,扩大資金积累,切实厉行节約,更有效的使用資金。同时也要求我們在資金的調度和运用上充分发揮它的效能,防止分散和积压。而現行金庫制度和这个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以中央預算收入为例,全国各基层金庫所收納的款項,要层层上解到中央总金庫,以供財政部支撥;中央級各用款單位分布在全国各地,所需資金又要經过各級主管部門层层下撥,这就造成了大量資金經常处在上解下撥途中,而不能及时的得到运用。同时,撥付資金讓各單位分別在銀行开戶存儲的办法,也很容易产生資金分散和积压的現象。在执行上述办法中,一方面各單位都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周轉資金,各級主管部門还須掌握一部分机动款,以备急需,这些分散在各主管部門和各單位的周轉資金和机动款的数字是不少的。另一方面中央級單位的特点是分布广,距离远,层次多,主管部門不容易及时而准确地掌握各單位的資金运用情况,为了不耽誤單位用款,往往是撥款額偏高,因而时常发生預算資金分散积压現象。据不完全的統計,仅中央預算,在途資金和各單位月終的預算存款,經常在5亿元以上,数字是很大的,这种狀况确应研究改进。
2.給国家預算与信貸計划相互結合帶来不便。国家預算与信貸計划相互結合,相互支持,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財政的重要原則。近年来,我們在实踐当中已体驗到这一原則的重要意义,在安排預算和信貸計划时,也注意了这个問題。但是現行金庫制度却給国家預算与信貸計划相互結合帶来一些不便。首先,在金庫制度下,对事业經費是采取划撥資金的办法,撥給各單位的資金,由各單位向銀行开戶存儲,这样,仅中央級行政、事业單位在銀行的存款就經常在2亿元以上,这些存款,虽是預算資金,因各單位存取均不受任何限制,所以銀行在安排信貸計划时,只能把它視同活期存款,而不能充分的加以利用。其次,国家預算与信貸計划(包括設計、执行、檢查各个环节)計算財政收支和結余的方法不同,因而数字也不一致。在計算財政結余数字时,銀行信貸計划是按年終日財政机关在銀行的存款余額計算的,而国家預算是按年終存款余額加决算整理期发生的数字計算的。由于年度划分和計算方法的不同,財政机关和銀行所掌握的財政年終結余数字互不一致,仅中央一級財政結余每年約差3至4亿元,这就給預算和信貸的結合帶来一定的困难。
3.帶来大量的重复劳动和不必要的事务工作。財政金庫幷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構,金庫业务是由国家銀行代理的,但在銀行又为金庫設立独立的会計,这便形成了財政資金放在金庫,金庫再把它存入銀行,有关交款撥款事項,要通过金庫轉一道手續,因此帶来了大量的重复劳动和不必要的事务。如財政部給地方財政机关撥一笔款,須签发支付令作为从金庫提款的凭証,同时还得塡一份汇款委托書,作为委托銀行汇款的凭証;給中央各主管部門撥一笔款,如果該單位的存款在支行开戶,除签发支付令外,还須塡一份同城結算目录;若金庫不設独立会計,財政部撥款时只塡一份汇款委托書或付款委托書就可以了。單位向預算交一笔款,也要办重复手續,除开具銀行支票外,还得塡金庫交款書。各部門每月一次或数次向財政部申請領款幷逐級往下汇款,事务也是很繁的。可是,更多的重复劳动和事务工作还在銀行內部。金庫收納的預算收入必須每天向上級报解,全国每个月就得报解五万次以上;再如在总行开戶的單位向預算繳一笔款,銀行和金庫共須要四个凭証,記四笔帳,若金庫不設独立会計,銀行用一个凭証,兩个帳戶一轉就可以了。我們知道,全国兩三千个金庫每天都在收納庫款,有的金庫在稅收旺季时,每天要收納几百笔款項,虽然銀行和金庫的会計事項有些是多笔合幷轉帳的,但重复劳动也是相当可覌的。重复劳动和不必要的事务工作,妨碍了金庫工作的改进和提高,由于手續繁杂,帳务重复,也影响了金庫款項的及时报解。
我們認为,上述三个問題是需要解决的。而解决这些問題的最根本的办法是实行“銀行执行国家預算出納业务”制度。过去財政部和中国人民銀行总行曾作过多次准备,因为在草拟“銀行执行国家預算出納业务”制度的时候,过多的注意了技术方面,沒能很好的結合中国实际情况,照顧到当前的預算管理水平,因此,虽經各有关單位作了几年的准备,可是至今仍未見諸实行。虽然如此,这个制度的优越性已为广大的財务会計工作同志所領会,如果財政部和中国人民銀行总行再积极准备,將原制度草案中的某些不切合实际的部分,根据我国預算管理情况予以修訂,銀行出納制度是可以实行的,实行了这个制度就能消除現行金庫制度中的一些缺点。要是銀行出納制度在短期內不能实行,也須赶快修訂現行的金庫制度。修改現行金庫制度,我們考虑,首先要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1)取消独立的金庫会計,有关金庫款項收納报解会計核算,幷在銀行帳內处理,以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2)收入款項不再每日上解,可由下級銀行每日报告收入数字,定期汇解。財政机关在收入計划范圍內或已收款項数字內掌握支付,銀行各級行处之間发生此余彼差时,可通过联行往来互相汇划平衡資金的办法解决,以避免产生在途資金,充分发揮已有資金的效能;(3)撥付經費的方法,也可將現行划撥資金讓各單位在銀行存儲的办法改为核发限額,由用款單位在核定限額范圍內随用随向銀行支取,以克服單位存款过多,資金分散积压的現象。
这样,現行金庫制度下存在的几个主要問題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