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指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此前,7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明确下一步宏观调控的积极动向:在保持宏观政策稳定的同时,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召开7次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增值税改革,提高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和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给予印花税优惠,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统一一般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扩大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实施范围,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进一步降低创新成本,激励创新创业,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动力;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较大范围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推动结构调整,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生。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组合拳”,根据形势变化相机调控、定向调控、精准施策,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平稳运行态势,经济增长的结构、质量、效益继续改善,经济发展的韧性增强,高质量发展特征显现。但当前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和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国内去杠杆背景下的潜在风险释放和投资增速放缓,都将影响下半年经济走势。
展望下半年,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要聚焦减税降费,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年减轻市场主体1.1万亿元税费负担的目标落到实处,将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尽快完成,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督促中央各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促使中央部门和地方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同时,应避免为了“进度”而“进度”,在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拨付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沉淀和浪费,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聚力增效支持重点领域支出方面下功夫。还要坚决出清“僵尸企业”,减少无效资金占用。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但不应是“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不能走加杠杆搞投资的模式,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政策调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带动杠杆率下行。财政政策要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措施,把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抓紧落实到位,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给予奖补,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