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工作不是企业内部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企业整体以及上下游企业共同面对、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带来重大挑战。从供应链角度看,营改增涉及两项重点内容:一是收入侧业务实施营改增。二是随着各行业逐步实施营改增,采购侧业务可抵扣的增值税范围不断扩大,采购成本随之下降。
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既涉及企业内部的业务梳理、IT系统改造、税务具体解决方案设计等方面,又涉及和外部用户、供应商的价格调整、确认,合同涉税条款修订等大量商业博弈行为。受益于国家营改增的税制设计,在商品服务流通环节有效消除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腾讯公司的流转税税负有效降低,享受到了税改红利。从企业税务实务工作角度,简要介绍营改增工作中感触比较深的三点经验。

深入理解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意义,建立正确的营改增工作指导原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国家有着非常清晰的改革思路和指导原则,其根本点是优化税制结构,减少重复征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有着非常完整具体的规定,并在改革过程中一直贯彻执行。营改增宗旨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对上述营改增宗旨和原则,腾讯公司专门组织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将之化为具体行动指导原则:忽略税率的简单变化,以税改对利润的影响作为出发点。企业的具体业务是增值税流转链条中的一环,从商业角度考虑税负变化引发的博弈关系。对于增值税流转链条税负增加的,聚焦于税改成本由谁承担、承担多少比例的博弈问题;对于增值税流转链条税负减少的,聚焦于税改红利由谁享受、享受多少比例的博弈问题。由于营改增工作具体行动指导原则清晰、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更合理、更高效的安排各项资源,按照有理有利的原则与商业伙伴达成共识,降低了不必要的博弈成本。
做好前瞻性研究是营改增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公司税务管理团队牵头,提前很长时间就启动了营改增专项研究,并和行业主管部门、政策立法部门保持顺畅的政策交流,同时,也邀请了税务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在前期政策研究阶段,通过参加财政部税政司和工信部组织安排的营改增座谈会、深圳市国税机关的营改增座谈会,对营改增的立法方向、原则有了非常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从前瞻性角度,分析在各种政策条件下营改增对企业的利弊影响,并设计有效应对策略。
如在IT系统改造方面,营改增具体政策出台前,腾讯公司就完成了对现有业务的全面梳理,确定可能需要改造的IT系统模块,以及针对不同政策条件下的改造需求预案,并将IT改造工作列为最先级项目,提前落实了IT改造资源。这样在正式营改增政策出台后,用一个半月就完成了IT系统的开发、测试,为公司顺利应对营改增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持。在政策方面,营改增文件不可能完全覆盖到每个纳税人关注的所有具体问题上。在企业,税务工作是为业务服务的,暂时没有明确的具体税务规定,业务也是要正常开展的。在前瞻性研究中,根据营改增改革的基本原则,事先设计各种可能方案下的税务处理方法。营改增文件出台后,即使对于某些问题暂时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做到心里有数,不等不靠,有力保障了业务的顺利进行。
高效支持业务部门的商业博弈
营改增工作关系到企业整个供应链条上的商业博弈,业务部门是参与博弈的主力,帮助业务部门有效掌握博弈技能是工作中的重点。公司将营改增对上下游的利润影响因素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制订了清晰合理的商业谈判操作指引,并对业务部门进行普及性宣讲和专项培训。
在采购侧,以“应抵尽抵”为主导原则,但不搞一刀切,保持业务处理的灵活性。如对于营改增行业受益的,双方合理分享营改增税改红利。对于营改增行业税收成本增加的,双方基于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采购成本角度判断影响程度,而不是作为确定采购行为的决定因素。公司税务部门对业务谈判时遇到的税务问题及时介入,必要时直接参与谈判。通过上述措施,为业务部门提供了全面高效的支持。
回顾营改增改革过程,我们认为,准确理解改革精神、把握营改增政策,企业上下一心、积极应对,是顺利完成营改增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于未来的增值税改革方向,有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是营改增的进一步改革,需要充分贴近税收中性原则。营改增改革本质是充分发挥增值税中性税收的优势,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减税考虑有两个维度,一个是从生产到消费完整链条上的整体税负降低,另一个是链条上的每个行业的税负都降低。当前的营改增改革更靠近第二个维度,这样也使试点期间内新增较多简易计税方法,并从营业税平移过来很多免税政策,这些导致在增值税链条的中间环节,仍然存在较多不能充分抵扣的重复征税现象。建议在下一步改革措施中,以抵扣链条不中断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是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当前还是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范围,对于与纳税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通费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建议早日纳入抵扣范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管体系。原有增值税的征管体系起始于1994年,更多基于传统的制造业、商业,营改增试点改革使全部服务行业纳入增值税征管体系,原有征管体系存在较多改善空间,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如基于各种商业模式的创新,货物(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不一致,很多情况都属于非常合理的商业行为。建议政策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征管制度。
四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合二为一。我国的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类。随着发票电子化的发展,建议取消发票分类管理,尽快实施两票统一,由买方根据增值税抵扣原则自行判断抵扣与否,进而有效降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增值税管理成本。
在过去四年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中,财税部门在营改增的政策制定、宣传和实施工作中表现出了非常出色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如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税制设计,极大提升了纳税人接受营改增改革的积极性。通过营改增答记者问、营改增网络专栏,热点问题答疑、行业代表企业调研座谈、纳税人现场政策培训、打击借机涨价行为等大量工作,保证了营改增的全面顺利实施。作为纳税人,受益颇多,积极点赞。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