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林峥 张章辉 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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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5月1日,金融业营改增在我国全面实施。同日,在福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使用自主研发的增值税管理系统为客户开出了福建省金融业营改增后第一张基于真实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国内少数具备与生产交易系统直联开票的商业银行之一,标志着兴业银行顺利完成营业税向增值税的税制转换。截至7月31日,兴业银行累计为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5360份,其中专用发票1646份、发票金额3.95亿元,为下游企业客户带来2953.75万元的可抵扣税款收益,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营改增工作历程
2015年初,兴业银行成立由行长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署,兴业银行营改增团队密切跟踪国家金融业营改增动态,实时收集相关政策信息,结合对前几轮营改增行业政策及实施时间窗口的分析,认为银行业营改增时间紧迫、系统建设和改造等各项工作难度大,应提前做好准备。为此,全面启动政策跟踪收集、业务梳理、系统建设和改造、合同文本修订、设备招标采购、客户开票信息收集、制度编写修订、人员招聘和培训等具体工作,以最有可能的实施时间窗口倒排工作时间,并实行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
商业银行营改增的难点是系统建设和改造,自营...
2016年5月1日,金融业营改增在我国全面实施。同日,在福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使用自主研发的增值税管理系统为客户开出了福建省金融业营改增后第一张基于真实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国内少数具备与生产交易系统直联开票的商业银行之一,标志着兴业银行顺利完成营业税向增值税的税制转换。截至7月31日,兴业银行累计为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5360份,其中专用发票1646份、发票金额3.95亿元,为下游企业客户带来2953.75万元的可抵扣税款收益,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营改增工作历程
2015年初,兴业银行成立由行长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署,兴业银行营改增团队密切跟踪国家金融业营改增动态,实时收集相关政策信息,结合对前几轮营改增行业政策及实施时间窗口的分析,认为银行业营改增时间紧迫、系统建设和改造等各项工作难度大,应提前做好准备。为此,全面启动政策跟踪收集、业务梳理、系统建设和改造、合同文本修订、设备招标采购、客户开票信息收集、制度编写修订、人员招聘和培训等具体工作,以最有可能的实施时间窗口倒排工作时间,并实行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
商业银行营改增的难点是系统建设和改造,自营改增工作启动伊始,兴业银行就将工作重心放在增值税系统建设及相关系统改造上。因为银行业务品种多、交易数据量大,而营改增需要对核心系统和数十个交易系统进行改造,涉及面很广,在金融业营改增实施在即的预期下,国家政策未出台且存在较大变数,这些都给系统研发和改造工作造成很大难度。兴业银行完全依靠行内力量,在没有成熟方案和产品可供借鉴的情况下,营改增团队夜以继日、攻坚克难,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制定了一套切合实际的系统建设和改造方案,仅用3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全行增值税管理系统、核心系统、财务集市、财务管理系统及20多个相关外围生产系统建设和改造的需求编写工作并交付研发。
2016年4月25日,兴业银行营改增各系统通过多轮严格的技术和业务测试,达到了生产运行条件;4月27日,由兴业银行自主研发、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增值税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通过与生产交易系统直联、基于真实业务交易流水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既杜绝了发票漏开、错开、虚开、重开的情况,从根本上保证增值税发票开票的合规性,又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将流水单独或合并开票,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开票需求;将进项索票纳入增值税系统管理,实现基于交易流水的进项索票系统化、流程化管理,提高进项发票索票率。
在税控设备采购和部署上,兴业银行同样以务实的态度判断形势,提前启动招标采购流程,2016年3月末金融业营改增政策正式出台后不久即全部完成下单采购工作。4月30日,兴业银行各开票网点税控设备基本安装部署到位并具备开票能力。
为使全行能够在营改增后熟悉相关政策制度、系统操作与维护、会计核算及财务报销流程,2016年4月兴业银行营改增团队在时间紧迫、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加班加点编写培训教材,先后举办了6期营改增培训,累计培训行内税务、财务、会计及科技人员6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上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为兴业银行顺利实现营业税向增值税转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苦练“内功” 加强精细化管理
营改增不仅是单纯的税制转换,更对法人机构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商业银行而言,准确无误地向客户开具发票只是最基本的“外功”,而在业务管理、成本控制、客户服务、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加强“内功”修炼更为关键。
(一)业务管理方面。营改增后,由于税率提高及可抵扣进项税额有限,商业银行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兴业银行对于存量和增量业务力求保持报价平稳,将新增的经营成本以降本增效的形式实现内部消化,不借营改增之名将税负成本转嫁给下游企业,切实承担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此外,在全行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宣传、贯彻“算账做业务”的思想,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使全行业务一线员工充分了解增值税原理,在经营业务中充分考虑增值税对收入和成本的影响。
(二)成本控制方面。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原营业税下包含在收入中的税金需通过价税分离成为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服务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将相应减少营业收入;而成本支出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凭证方能从成本支出中分离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如不加强成本控制,将对商业银行盈利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兴业银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全行成本费用:一是将业务类进项发票索票管理纳入增值税管理系统,并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业务类进项发票索票流程,实现基于交易流水的进项发票索票系统化、流程化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进项发票索票率。二是加快推进全行采购改革,扩大集中采购范围;通过改造采购系统,使用比价模型选择最优供应商,对于所选择的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供应商,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等可抵扣凭证,扩大可抵扣进项税额。三是修订财务报销制度,要求住宿费等相关日常费用原则上必须取得专用发票等可抵扣凭证方能报销,从而提高发票索票率、降低成本费用。
(三)客户服务方面。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兴业银行自2015年6月起就启动了客户开票信息收集和审核工作,并在营改增正式实施前将存量客户开票信息存入增值税系统,大大缩短客户在营改增后的索票流程和时间。在国家营改增政策发布后,第一时间通过柜面、电子银行及自助渠道等向广大客户宣传兴业银行营改增实施时间、税率、业务范围及所能给客户提供的服务等,以求更便捷、高效地服务于客户。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兴业银行加大开票网点密度,在全国设置了700多个开票点,使用户可以在同城网点就近提出开票申请、取得发票,缩短了索票时间、提高了效率,客户对此反映良好。
(四)组织架构及人员方面。营改增后为更好地管理全行税务工作,兴业银行在总行层面增设了税务管理处,统筹管理全行税务事项;在各纳税申报机构对税务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岗管理所属机构增值税事项;在各营业网点增配人员,提高开票效率。
(五)内部控制方面。增值税制度下对发票的管理更加严格,兴业银行通过系统建设和改造,实现对全行增值税发票统一监控和管理,网点柜面只能基于已有的交易流水和客户信息开具发票,不能修改任何开票要素信息,从而大大降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营改增前即制订《增值税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颁行全行,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岗位职责及操作规范;将空白发票纳入重要凭证管理范畴,对于开票和复核等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专人专岗,降低涉税操作风险。
(六)合同管理方面。兴业银行自营改增工作启动以来即开始合同文本梳理和修订工作,对跨营改增期间的合同实行分段管理,进一步明确合同报价口径、税率等增值税要素信息,并根据需要适当增补修订合同条款,降低法律合规风险。
(七)会计核算管理方面。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涉及价税分离,对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方面要求更加精细。兴业银行在营改增前后根据国家政策及时修订、发布全行会计核算制度,并通过系统自动实现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价税分离,客观、真实反映全行营改增后的经营业绩。
对营改增的几点思考
由于金融行业营改增刚刚实行,相关配套制度尚在补充完善中,结合对现有政策的解读及商业银行业务实际情况,认为以下几个方面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完善。
一是关于进项抵扣范围。金融业营改增后由于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链条未彻底打通,下游企业可抵扣范围有限,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并未彻底消除。
二是关于非纳税主体进项支出能否抵扣。对于资管计划、理财业务等发生的各项手续费支出,由于该类业务涉及非纳税申报主体,是否可以作进项抵扣目前政策尚不明确,商业银行一般不开具专用发票也无法作进项抵扣,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明确。
三是关于分润业务涉及代收代付。目前对诸如银联代发卡行向收单行收取的手续费支出,由于涉及交易各方分润,有别于一般的代收代付业务,缺乏明确的政策规范和指引,如何开票、索票成为商业银行一大困扰,建议国家完善相关政策。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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