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财政部和四川省财政厅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苍溪县财政局于2013年9月启动了四川省新版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将全县280多个预算单位和乡镇纳入监控范围,初步建立起了“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覆盖全面”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动态监控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保障了全县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和有效使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力和技术保障。按照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目标到位的工作要求,县财政局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财政工作规划,持续、稳步推进。在组织领导层面,由局分管国库工作的领导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在经办操作层面,在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设置专门的“动态监控股”,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2名,专门负责预算执行在线监控和日常处理工作,并确定1名副主任分管、督促、分析上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在业务技术层面,与省市国库(支付)部门、信息中心、县局信息中心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政策和技术问题,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动态监控综合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按照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控模式,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内部操作规程、2015—2018年工作规划,确保工作开展有制可依、有条不紊。明确了主体责任,细化了监控主体、监控内容、核查方式等事项,厘清了预算单位、财政内部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肃违规问题处理,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性质和类别,及时核实疑点问题、深入核查重大问题、快速纠正查实问题、严格处理违规问题、跟踪监督整改问题,并对易发多发问题定期通报。强化分析报告制度,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和情况综合分析、及时反馈,实行日常信息季报和重要情况专报制度,为财政管理决策和结果应用提供依据。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具体为支付中心监控人员实时在线监控、甄别预警信息,对一般疑点信息通过电话核实,对重大或集中反映的违规问题,书面报告局分管领导,局领导批转业务股室、财监室组织实地核查,依据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要求预算单位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程序上报、移交;预算单位按财政部门要求纠正和整改问题,并将整改结果报县财政局;财监室、业务股室、支付中心跟踪监督预算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三)完善预警规则,加大监控核查力度。按照覆盖全面、突出重点、控制有力的原则,县财政局在省厅预警规则框架基础上,结合本县财政、财务管理实际,制定了10个大类32个子项规则,并根据中央和地方有关规定精神及决策部署进行了3次修改调整,将凡是涉及资金支付安全风险的全部设置为一级预警。在监控范围上,单位范围为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和乡镇,资金范围为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和专户管理资金,方式范围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下一步将把预算单位往来代管资金纳入监控范围,并逐步延伸到国库资金收缴、库存、支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在监控项目上,在对资金用途、收款人、银行账户、政府采购、付款额度、支付流程、付款时间等项目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大额现金支出、大额个人转账、公务卡结算、民生项目资金的支付控制,更加突出财经纪律、资金安全、项目实施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保障中央和地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使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并根植于财政资金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减少了对问题识别的人为因素,降低了财政监督的运行成本,发现问题、控制问题、纠正问题及时有效。2015年,全县共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41311笔、金额48.7亿元,系统共预警1489笔、金额10136万元,通过甄别、核查,纠正违规支出151笔、金额722万元,大大提高了财政监督实效。
实施动态监控,给财政资金支付活动的全过程安上了“电子眼”,违规支付将随时被“抓拍”,并及时预警、提示甚至冻结,有利于从源头上阻断财政资金违规支付行为,降低财政资金的支付风险。今年,县财政局将“大额现金支出、大额个人转账、项目资金提现”等支付风险较高的项目预警级次提升为一级,对单笔超过5万元的现金支付一律冻结。2015年,全县预算单位现金支付同比下降13.4%;与此同时,全县预算单位累计办理公务卡4260张,结算金额3215万元,同比增长10.7%,有效规范了预算单位支付结算方式,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动态监控预警规则,要求预算单位按财政预算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有效防止了预算单位改变资金用途、违规套取和挪用项目资金行为;同时通过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及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倒逼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2015年,通过系统预警、核查,纠正“改变资金用途”支出146笔、金额248万元,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约束力。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具有预警、提示、纠错、反映等功能,以及分析报告、核查通报、问题移交机制的建立和执行,给预算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带来巨大的震慑作用,使其“不敢违规”、“不能违规”,增强了单位的规范意识和法纪意识,从而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2015年,预算单位在录入支付申请过程中,经系统预警提示后自行关闭纠正149笔、金额1190万元,违规支付申请同比下降15%,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震慑、警示、纠偏、规范”功能进一步显现。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