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平泉县财政局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管理的基础上,把推进政府采购作为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深化源头治理商业贿赂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建设节约型财政中的“提效机”功能。在严格“管办分离”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严把采购招标关、采购监督关、采购实施关和规模效益关,加强对会议费、保险费、取暖费、办公设施及小汽车等经常性项目的政府采购。二是拓宽范围,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在2005年成功组织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工代赈公路工程、教育系统基础工程以及城市环卫设备等重点工程项目采购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节能阀”,今年又成功组织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医疗专用设备项目采购。前五个月政府采购金额累计达521万元,节约资金90万元,节支率为17%,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了“过程公开化、投资最优化、管理规范化、节约社会化、效益最大化”。三是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构筑杜绝商业贿赂“防火墙”。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除了聘请有关专家作为评委外,同时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