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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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比较适合河北省省情的经常性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了财政预算收支监督、系统内部监督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使财政监督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一、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省级预算收支监督机制。为了巩固发展财税体制改革成果,维护新体制的严肃性,保障省级预算正常执行,针对新体制运行和省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河北省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省级预算收支监督机制。1996年初,在解剖滦南县大肆截留、挪用省级预算收入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从当年5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省级预算收入专项检查工作。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对38个县(市、区)涉及省级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国库、纳税单位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促使省级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增收1.8亿元,同比增长一倍多。企业所得税增收0.34亿元,同比增长80.3%。对重点检查出来的问题,在全省发了通报。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触动很大,侵占、截留省级收入的行为大为收敛,避免了省级收入流失,促使全年省级预算收入大幅度增长。1997年又选择石家庄、保定...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比较适合河北省省情的经常性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了财政预算收支监督、系统内部监督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使财政监督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一、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省级预算收支监督机制。为了巩固发展财税体制改革成果,维护新体制的严肃性,保障省级预算正常执行,针对新体制运行和省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河北省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省级预算收支监督机制。1996年初,在解剖滦南县大肆截留、挪用省级预算收入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从当年5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省级预算收入专项检查工作。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对38个县(市、区)涉及省级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国库、纳税单位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促使省级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增收1.8亿元,同比增长一倍多。企业所得税增收0.34亿元,同比增长80.3%。对重点检查出来的问题,在全省发了通报。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触动很大,侵占、截留省级收入的行为大为收敛,避免了省级收入流失,促使全年省级预算收入大幅度增长。1997年又选择石家庄、保定两市及部分区和一些省属大中型企业,从税收征收机关、国库开始,一直到纳税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从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解缴、截留欠税等各个环节上继续查找存在的问题。在开展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效果的基础上,我们认真分析了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大量截留省级收入问题的成因及危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侵占、截留省级收入,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与财税体制的深化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是相悖的。不但造成省级既得财力的流失,削弱省级调控能力,而且也破坏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破坏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因此,必须通过强有力的财政监督检查,遏止这种违法行为的产生与蔓延。然而,搞好专项检查只是强化省级收入监督的手段之一,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省级收入监督机制,全面提高对省级预算收支的监管水平。为此,从1996年下半年起,我们就积极进行对建立经常性省级收入监管机制的研究,并结合河北省实际,与省法制局一起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省级预算收入财政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拟以省长令形式颁发执行。此《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对省级预算收入的监管责任和权限,对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等,建立了一整套包括检查制度、处罚政策、保证措施在内的操作性法规。为协调厅内各职能处室在开展省级预算收支监督方面的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各处室在财政管理和监督上的作用,强化全面监管,1997年在厅内还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级预算收支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是各职能处室和监督检查部门的共同职责,从而在厅内形成了各业务处室既抓管理,又抓监督,全面强化预算收支监督管理的良好格局。预算处结合省级收入专项检查情况,主动查找预算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政策漏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收入范围问题的紧急通知》;工交处结合企业财务日常监管不力的问题,制定了《河北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控办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强化了控购管理;文教行政处按照监督职责,严格对省直单位实行“五统一”管理办法(定点接待办会、定点修车、定点加油、统一购车、统一保险),当年省直节约经费1500万元。
二、建立健全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长期以来,由于财政内部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管理上有漏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灯下黑”的问题,致使一些直接掌握财权的部门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如原邢台地区总预算会计倪先君,利用身兼数职之便,在两年多的时间里11次挪用国库款118万元,未能及时发现,教训是深刻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着手建立财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机制。首先是抓清理整顿,针对周转金管理分散、漏洞较多的情况,我们先后对厅内周转金进行了4次全面清理,将各处室分散管理的周转金全部移交预算处,撤销帐户33个,并制定了《河北省财政周转金管理实施办法》、《省级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不严、固定资产帐目不健全、购买大件物品失控等问题,制定了《河北省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公费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及大件办公用品购置管理规定》、《河北省财政厅接待工作办法》等7项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其次是建立和规范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我厅先后制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厅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财政厅内部财政财务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确立了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处室参与,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的监督体制。1997年财政监督处与文行处联合,开展了对46个贫困县义务教育工程专项款的检查,共查出近两年市县应配套未配套资金1885万元,部门挪用截留161万元。检查处理后,文行处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办法,变原来的按项目分配为构建数学模型,实行因素分配法,提高了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三、采取措施,促进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向经常性监督检查转化。一是引导各级大检办转变观念,把加强日常监督作为大检办转变职能的基本目标。二是把大检查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省属企业上来,在狠抓检查效益的同时,摸清省级收入底数,建立了省属单位资料库,为实施省级收入监督检查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把大检查的综合协调功能转化为财政监督协调优势,建立必要的部门联系制度。如与税务、审计、物价部门的检查工作联系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办案制度,与法院、检察院的案件移送制度等。
四、建立与经常性监督机制相配套的组织管理体系。为了适应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心的转移,我们围绕经常性财政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管理措施。在机构建设上,为集中检查力量,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机构作用,1995年初我厅监督处和省大检办合署办公。1997年初经省编委批准,省厅又成立了财政监察员处。目前,我们是三个机构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三个牌子。随着机构、人员的增加,为了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我们对监督检查机构内部分工做了较大调整,按行业监督管理设置了综合、工交、商贸、行政事业等五个组,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与管理工作相结合并同步进行。
在地市工作指导上,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抓思路、交政策,改指令性要求为指导性引路。我们坚持在每年一度的工作会、研讨会及提出的工作要点上,都把财政监督检查思路指导摆在重要位置,强调结合实际,围绕当地财政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各地每年都有重点地搞一二项贴近地方中心工作,在当地财政部门能够摆上位次、效果比较突出的检查活动,在促进当地财政经济中心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中,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作用。石家庄市1997年检查了五个区的截留市级收入问题,查处收缴违纪资金1400多万元。二是抓培训,促提高。我们始终把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举办学习班、召开研讨会、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来强化培训工作。近两年仅省市两级就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研讨会30多次。三是抓典型,促工作。近两年我省推广的典型有邢台市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保定市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宣传工作的经验、唐山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设的经验、石家庄市市级收入监督检查的经验和衡水市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实行参检人员培训上岗制度的经验等,都取得较好示范效果。四是抓考评,建立激励机制。我们改变过去一揽子评比的办法,纠正没有量化指标,凭主观意志办事的传统作法,坚持了省对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量化考核评比制度,还设置了信息、报表工作考核单项奖,对参加省统一组织交叉检查的还设置了入库贡献奖,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五是抓扶持,解决财政监督检查的实际问题。近两年,我们给各地市配备了交通工具和微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较大地改善了各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条件。我们还研究提高了监督检查人员的津贴标准,注意解决各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全省监督检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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