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法部门所担负的任务日益繁重,对装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加速政法装备建设步伐,提高资金规模效益,近两年来,湖南省财政厅按照切实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打破了传统的“大而全,小而全,其实都难全”的政法装备配置格局,积极探索政法装备“财政投资,一家主建,数家共享”的新路子,在省本级逐步实现了政法装备由“分建分管”向“共建共享”的转变,使其尽力达到了高效、科学、合理的配置,既节约了政法经费,又改善了办案条件和办案能力。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四条原则:一是“财政投资,几家共享”的原则。凡用于办案且办案程序上允许共同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主要由财政投资,进行统一布局,政法一家单位购置,几家单位共同使用;二是“适当超前,装备高配”的原则。要求共建的主要设备必须达到当前国内先进水平,并力争做到超前配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促使政法共建装备上台阶,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一家主管,有序使用”的原则,由购置单位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和使用,提供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所需场地、水、电,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服务,其他单位在办案中需要使用时,填列共建设备使用审批表后,交购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上机操作;四是“统一标准,费用分担”的原则,其他单位使用仪器时,应承担必需的材料、试剂等直接消耗费用。同时使用单位与购置单位实行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具体定额由政法各单位共同商定,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打破在共建设备使用上的大锅饭,调动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理财积极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三个方面:一是“公开公正”。共建项目公开,设备购置管理公开,确定主建单位公正。1996年省财政厅先后三次主持召开了省本级政法各单位参加的专题协商会,围绕“改进通讯技术手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改善司法鉴定条件,提高办案侦破能力”这一主题,以大型、先进、急需为前提,共同确定了350兆移动通讯网、“933”综合侦控系统、DNA分型技术装备、病理检验设备、文检设备、交通监控系统等。按照“设备购建和管理权交给利用率最高且办案最必需的单位”的原则,逐个项目予以明确主建单位。设备购置必须由主建单位财务、业务人员共同把关,公开招标,选择质优价廉的设备,尽量降低购置成本。二是“共建优先”。为了鼓励、引导装备共建。他们对共建项目做到了安排优先、资金优先、配置优先。1996年,在900万元装备经费中,用于共建项目的近700万元,并且首先确定共建项目,再考虑安排单建项目。三是“兼顾一般”。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在优先保证共建项目的前提下,对不能共建的个性项目仍予单独购建。
两年来,省财政厅加大了省本级装备共建的投入力度,集中过去分散安排的部分装备经费,积极筹集资金,进行重点投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减少重复投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从政法单位系统内部到整个政法部门都积极推行装备共建,减少了设备的重复购置,节减了大量资金,提高了装备资金的整体效益。如为达到公安系统内部共建,提高系统功能的目的,财政仅投资100余万元装备了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使之与省会长沙市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联网运行,节约了省本级重复布线布点经费近千万元。据统计,1996年重点投入的第一批共建项目比分散投资建设节约资金一倍以上。
(二)节减人力物力,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由于共建采用一家主管,多家使用,无需增人增编增机构,降低了费用开支,如由省公安厅主建的350兆移动通讯网,只在该厅的主机上增加5条信道,为检察、法院、司法及武警、消防各提供一条,六家共用一个主机,只需一个机房,一组值班人员就可以共同受益,节省了人力和物力。今年6月该通讯网全面开通以来,省公安厅利用该系统进行香港回归前夕特别防护期的总指挥调度,各单位和部门利用移动台可直接联系,协同作战,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
(三)改善装备条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实行共建,加快了政法系统共性装备的更新换代,改善了装备条件,提高了装备水平和办案效率。如由省安全厅、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三家共建,与省检察院四家共享的“933”侦控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利用其办案50余起,涉及金额3.4亿元,提供信息捕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