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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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部门配合卫生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促进了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初步得到遏制。目前,全省已有58个县(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医疗工作,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131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7%。
河南省的农村合作医疗最早创始于1956年9月。60年代之后,全省绝大部分县普遍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深受群众的欢迎。但由于多年来合作医疗没有及时地进行改革和完善而跌入低谷。到1988年,实行合作医疗的村仅占行政村总数的0.19%,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解体。一些原来已消灭或控制住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发生,庸医、假药和迷信活动乘虚而入,农民医疗负担加重,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不断出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以后,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恢复和发展非常重视,各级财政部门也结合财政职能,积极支持卫生部门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自1995年起,河南省先后在开封、林州等地进行了恢复和完善合作医疗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开封县的作法在58个实行合作医疗的县(市)中具有代表性。该县位于豫东平原,...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部门配合卫生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促进了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初步得到遏制。目前,全省已有58个县(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医疗工作,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131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7%。
河南省的农村合作医疗最早创始于1956年9月。60年代之后,全省绝大部分县普遍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深受群众的欢迎。但由于多年来合作医疗没有及时地进行改革和完善而跌入低谷。到1988年,实行合作医疗的村仅占行政村总数的0.19%,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解体。一些原来已消灭或控制住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发生,庸医、假药和迷信活动乘虚而入,农民医疗负担加重,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不断出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以后,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恢复和发展非常重视,各级财政部门也结合财政职能,积极支持卫生部门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自1995年起,河南省先后在开封、林州等地进行了恢复和完善合作医疗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开封县的作法在58个实行合作医疗的县(市)中具有代表性。该县位于豫东平原,辖20个乡镇,人口67万。1995年财政收入3465万元,是一个财政补贴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967元。开封县在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方面的主要作法:一是明确目标和原则。目标是,农民人群覆盖率逐步提高到80%以上,补偿率逐步提高到40—50%;随着经济的发展,2000年实现社会化医疗保险。原则是,政府领导,个人自愿,集体扶持,国家补助,量力而行,民主监督。二是确定合理的筹资渠道和比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群众个人和乡村集体支付,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烈属”、“特困户”原则上由集体代交。集体和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基金占上年农民纯收入的1—2%;乡镇企业职工按工资总额的2—3%交纳。三是制定补偿办法和比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各种支出的比重为:医疗基金为重点,占80%,防保基金占10%,风险基金占5%,储备基金占3%,管理费占2%。补偿范围是:医疗基金用于病人门诊、住院时的医药费用;防保基金主要用于乡村计划免疫、传染病预防及妇幼保健;风险金和储备金主要用于大病补偿和透支;管理费主要用于各种表格、资料印刷。补偿比例,各乡根据筹资金额按下列比例选定:门诊报销补偿比例为,村卫生所30—40%,乡卫生院25—35%,县以上卫生院20—30%;住院费报销比例,乡及县以上均为20—40%,住院费也可分段报销,封顶线在1000—1500元。四是建立了严格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开封县农村合作医疗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筹资渠道多元化。开封县本着农村合作医疗民办公助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形成了由政府投资,企业、单位出资,个人交款和私人捐款等多元化的合作医疗资金筹资渠道。二是筹资水平多档化。开封县所辖的20个乡镇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各乡镇根据农民实际生活水平选择筹资标准,不搞一刀切,人均筹资额2元至22元不等。三是合作内容多样化。该县各乡镇根据群众筹资水平不同,确定不同的合作内容。筹资在人均10元以下的,“合医不合药”;筹资在人均10元以上的,除另外补偿一定的住院费外,还对新生儿疫苗接种进行补偿,并对孕产妇免费体检。四是补偿项目和比例不求统一。开封县按照门诊、住院兼顾,医疗防保结合的原则,补偿项目和比例不搞一刀切。“合医合药”的乡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为20—35%,“合医不合药”的减免项目在80—120项之间。
开封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巩固和发展了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减少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20个乡359个行政村,有355个行政村实施了合作医疗,覆盖面达98.8%,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59万多人,占农村总人口的93%。
在开封县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经验的启发下,其他市县的合作医疗也开展得有声有色。由于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焕发了勃勃生机。改革前的1994年,全省乡镇卫生院能正常开展防治业务的占56%,勉强维持的占28.5%,面临倒闭和已经倒闭的占15.5%。但1995年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情况明显好转,开封县、林州市的乡镇卫生院100%可以正常开展防治业务,各项业务指标呈上升趋势。去年7月份在河南省召开的全国合作医疗经验交流会议上,开封县、林州市的四位农民,用自己的切身经历,赞扬了实行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给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
农村合作改革取得这样的成果是与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乡财政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分不开的。近年来,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一宗旨,积极服务于农村合作医疗改革,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提高认识,深入调查研究。各级财政部门都把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战略的突破口抓紧抓好,务求抓出成效。开封县财政局李国胜局长,带领有关股室人员,会同卫生部门对农民负担情况、农民主要卫生健康指标、县乡卫生现状进行了大量测算,为开封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定资金来源多渠道、筹资水平多档次、合作内容多方面的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
(二)搞好农村三项建设,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乡村卫生院(所),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载体,没有具有一定条件的乡村卫生院(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无法正常实施和运转。为了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服务能力,提高农民的就医水平,几年来,河南省各级财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农村卫生三项建设,特别是乡卫生院建设。截至1995年底,全省共筹集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资金4.36亿元,其中,省、地、县三级财政共拿出资金2.45亿元,占投入资金总量的56.2%。通过验收的三项建设单位877个,其中乡镇卫生院754个,县防疫站56个,县妇幼保健院67个。开封县20个乡卫生院全部消除了危房。淮阳县财政部门在加强三项建设的同时,还为县、乡卫生院购买了大型设备120台(件),新建房屋170间。
(三)根据“政府领导、集体扶持、个人为主、国家补助”的原则,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林州市是河南省乡镇企业发展比较快的县(市)之一,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116个县(市)中居第9位。为了确保农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各项资金的落实,市、乡(镇)财政部门对合作医疗改革给予大力支持。市财政从1995年起,每年安排20万元,扶持合作医疗。各乡(镇)根据财政情况,按农民人均1元左右由当年乡财政预算进行安排。部分乡还安排专款扶持乡卫生院硬件建设。东岗镇财政所拿出3万元为乡卫生院购买B超仪,免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诊断疾病。开封县是个财政补贴县,县、乡财政部门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地支持合作医疗改革。西姜寨乡是开封县的合作医疗改革试点乡,由于合作医疗制度起起落落,农民群众既怕“春办秋停”不会长久,又怕“干部吃好药、群众吃草药”的不正之风再度发生,对合作医疗不积极,持观望态度。乡财政针对这种情况,先拿出2万元垫支,让农民群众先享受和体会到合作医疗的好处,再决定是否加入。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加入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纷纷参加合作医疗。1994年4月10日,该乡率先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县委县政府抓住这个典型,及时在该乡召开了全县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现场会,肯定了该乡的做法和经验,推动了全县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1995年,开封县投入10万元,作为全县合作医疗的启动资金,促进了全县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个人负担部分和集体扶持部分,由于人群和单位分散,筹集困难。乡(镇)财政利用与村委会及农民结算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资金的条件,在夏、秋两季,统一从有关款项中收取各村及农民个人应负担的合作医疗资金,既方便了群众,又保证了资金及时到位。
(四)积极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工作。在河南省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乡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参加了由当地政府组织成立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委员会。财政部门担负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并把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正确估计农村经济发展前景,做好各项指标的测算分析工作,如农民医疗费用的实际消费水平、物价变动因素及农民的承受能力等,为合理确定实施方案提供基础资料,尽可能地使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各地财政部门还会同卫生部门,制定了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审核制度和定期公布制度。
(责任编辑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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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