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继实施罚款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代收改革取得初步成功之后,近期又推出行政性收费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代收的新举措。
罚款、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实行“票款分离”,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账户,这种办法不仅能将收费金额与执法部门的经济利益相分离,比较有效地纠正和制止乱收费等不正之风,而且能提高执收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有助于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该措施得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实施以后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首批实施上述办法的是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建设局的行政性收费事项。这两个部门的收费总额占1996年深圳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的40%,且收费管理比较规范,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款条件比较成熟,列入首批实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