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财税局审查批办的有关证件、表格等,只要符合政策、法规,马上办;需要研究审批的问题,48小时内予以答复。(二)办理税务登记,凡提供的材料齐全、有效,受理当日颁发证件(集中换证除外)。(三)为方便纳税人,申报期内,征税大厅每周六、周日正常办理纳税事宜。(四)对纳税人不搞重复检查(查处举报案件、偷税嫌疑以及执行上级部署的各项检查除外),正常税务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五)进行税务检查,必须由2人以上持证执行。无检查证明,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六)在执行公务中发生有辱办事人人格言行的,由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登门道歉,并给予50元的补偿。(七)凡对办事人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登门道歉,如数退还,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八)局机关及两个税务分局实行“摆牌服务”和“挂牌服务”,接受群众监督。(九)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不得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吃请。(十)为举报人员保守秘密,并在可以联系的情况下,自接到举报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音,结案处理后5日内通报处理结果,同时按规定奖励举报人。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