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撰文指出: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缓解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矛盾,保持整个“九五”期间乃至下个世纪初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的经济增长点选择的原则是:(1)必须按照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有利于经济增长的集约化;(2)必须与居民消费结构及其变化趋势相一致,市场需求量大;(3)必须与现阶段产业结构优化要求相一致,对支柱产业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4)必须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5)必须有利于增加最终需求,迅速回收投资,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他认为,城镇住宅、农村生产和生活用品、电子产品、出口产品等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摘自《中共中央党校报告选》1996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