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确立了奋斗目标,作出了总体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决议》精神,认真落实《决议》要求,必将会把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阶段。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建设务求实效,取得实效要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要以《决议》精神为指导,结合财政战线的实际,努力搞好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并为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财政肩负着分配、调控、监督职能,财政部门是有权、管钱的政府机关,财政战线拥有一支庞大的干部队伍,财政工作关系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这些基本特点,决定搞好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十分重要。改革开放的18年,财政系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好的。财政始终站在经济改革的潮头,在自身改革,支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广大干部也经受了改革开放的锻炼和考验,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各地都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财政干部队伍从整体上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对干部队伍的浸染,在行业风气、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极少数人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违法违纪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现象。这些情况表明,财政系统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按照六中全会《决议》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需要认真学习《决议》,提高思想认识。《决议》是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中体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程,需要条分缕析、认认真真地学习《决议》。既要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事业的大局上高屋建瓴地学,又要对照财政系统和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学。通过学习,准确掌握《决议》的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决议》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深入理解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从而增强搞好财政系统和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切实加强领导。目前财政仍很困难,尚处于紧张运行状态,财政部门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因此,各级领导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两个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妥善安排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重要议事日程。要防止和纠正停留于口头号召,“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浮泛虚化现象,也要防止和避免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要像抓财政业务工作那样,下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要按照《决议》的要求,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领导要善于从以往的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廉政建设的实践中总结汲取好的经验作法,结合当前实际,组织制定必要的制度办法,建立可行的责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先进,严肃处理违反规章法纪的人和事,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把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与加强财政业务工作密切结合。无论是组织收入、安排支出,还是制定政策办法,监督检查,或者其他财政活动,不仅需要按政策办事,也需要良好的思想道德做保证。各级财政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努力增强全局观念,严格遵守财经法纪,正确履行财政职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要发挥财政职能,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管理,堵塞资金管理上产生腐败的漏洞;要合理调整安排财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认真按《决议》要求增加精神文明物质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相应加强财政宣传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和职业道德,提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需要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搞好财政业务工作宣传的同时,也要重视搞好财政战线上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宣传。要充分利用财政报刊及其他舆论传媒,认真交流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作法和成效,大张旗鼓地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宣传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把财政战线的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