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要进一步放开商品的服务价格,完善已初步形成的商品市场。除少数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管理外,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决定。对于市场价格的非正常波动,国家主要通过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等进行调控。
培育和规范金融市场和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是“九五”期间市场体系改革的重点,目标是逐步形成主要由市场形成要素价格的机制。做到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要由市场供求决定,基本放开同业拆借利率,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由市场形成。培育和规范要素市场,金融市场改革是关键,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其中一是利率改革,要建立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可调控的利率体系;二是贷款规模控制的改革,要继续推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更多地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同时,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完善证券市场,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为此,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加快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步伐,稳步发展城乡合作银行。
劳动力市场的改革,是要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机制和规则。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专长和偏好,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所需要的职工。土地市场的改革,是在加强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基础上,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健全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的垄断和管理制度,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制度,商业性用地使用权要公开出让。(摘自《中国国情国力》1996年第5期作者:贵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