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期间,河南省坚持把财政工作的切入点放在财源建设上,以“两扭两创(财政困难县扭补,创建亿元县;预算内工业企业扭亏,创建税利大户)”为突破口,以“富省必须富县”为基本思路,狠抓“亿元县”、“扭补县”和“烟叶县财源结构调整”三大工程,使全省财政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八五”期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805亿元,年均递增20.6%,比“七五”高出8.6个百分点;支出完成830亿元,年均递增18.16%,比“七五”高出5.5个百分点,连续三年保持了财政收支的较高增长。1995年,全省116个县(市)中,有31个县(市)财政收入超亿元,进入财政良性循环;22个县(市)摘掉补贴帽子,实现财政自给。但由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财政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新的困难:伴随着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财政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支出在供给范围大而宽的格局下,规模“超常”,负担沉重。各级财力用于吃饭的多,发展事业的少,一些市、地和县财政依然是“吃饭财政”有的地方甚至已无力维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长期靠上级补贴过日子。
实践告诉我们,要想振兴河南财政,必须在坚持抓好财源建设,继续保持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统一财权、整顿分配秩序、强化支出管理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多更好地支持全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
第一、促进经济发展,培养和壮大财源,是振兴河南财政的根本途径。振兴河南财政必须继续坚持走“经济一财政—经济”之路,通过搞好财源建设,着力把“蛋糕”做大。一是要继续抓好县级财源建设,并逐步延伸到乡镇财政。要采取重点扶持、分类指导的办法,抓一批省内强县(市),努力进入“国家队”行列,树立河南形象;抓一批农业产粮、产棉、产烟大县,调整经济结构,壮大经济基础,“改变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落后面貌;抓一批财政补贴县,通过扭补创收,努力实现财政自给。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多数县(市)和乡镇财政经济快速发展,最终实现全省财政的振兴。二是要搞好省本级财源建设,对省内重点骨干大中型企业集团集中资金进行扶持,努力营造一支能跻身国内国际市场的“航海舰队”。三是要通过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
第二,从统一财权入手,健全财政职能,壮大财政实力。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政府非规范的分配行为,肢解和弱化了财政职能。部门掌握的财力不断扩大,各种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越来越多,造成分配秩序紊乱,加重了企业和个人负担,导致政府财力日益分散,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政治角度,振兴财政都必须把统一财权、整顿和规范政府分配行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使被肢解和弱化的财政职能得以恢复、健全和到位。当务之急是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收费以及设立的各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有必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应该纳入政府预算的要全额纳入预算,尚未规定纳入预算的要建立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初核定收支,收入抵顶财政拨款,年终决算报财政审批。通过统一管理,统筹运用,使预算内外资金形成“合力”,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从中长期考虑,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使政府部门的某些收费逐步纳入税收范围,硬化税收分配,改变分配混乱的局面。
第三,划分政府之间、部门之间的事权和财权,探索建立省与市(地)县之间比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政府部门之间在事权和财权上划分不清,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财政包揽过多,供给范围过宽,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却没有管好或根本没管;省与市(地)县政府之间既存在“上边出政策,下边拿钱”的状况,又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遇到利益你争我抢,相互攀比;遇到问题,回避推诿,转移矛盾。为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坚决矫正管理职责上的错位、越位或不到位的弊端。该谁管的事谁管,该谁出的钱谁出,彻底改变省级财政包揽过多,负担沉重的局面。要探索建立省与市(地)县政府之间比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政属于补助性质的转移支付种类很多,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几乎面面俱到。山于各项财政补助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一方面往往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另一方面省级财政出于平衡需要,像撒“糊椒面”一样大家都给一点,钱花了不少,却很难办成什么大事。目前,河南市地之间,县与县之间,财政经济发展状况很不平衡,省级财政面临的协调平衡任务很重,必须探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较为规范的省与市(地)县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集中适当财力,对经济发展困难的地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照顾,推动落后地区加快发展,努力保持地区之间财政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第四,从调整和规范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入手,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按照公共财政理论,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把财政资金供应范围限定在政权机关及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领域和事务,在保持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缩减财政资金供应范围,合理调整支出结构,集中更多资金,加大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农科教基础产业的投入,通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坚持推行和不断完善已经运行的河南省级财政零基预算办法,按照民主理财的原则,根据单位性质和现行财务收支状况,在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将支出预算分为个人经费、公用经费、建设和事业发展经费三部分,从严控制,分别进行安排,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努力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与公平;要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过快增长;要坚持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办事业,逐步缩小财政补贴范围,改变补贴方式,不断减轻财政负担;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促进财政收支平衡的激励机制力求“九五”期间甩掉两个财政包袱:一是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二是滚存财政赤字。
第五,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监督管理。振兴财政必须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建设,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财政法规体系和健个的监督体系。要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切实解决收入征管中的跑、冒、滴、漏问题,坚决打击偷税、逃税等不法行为;贯彻《预算法》,提高政府预算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预算安排的随意性,严格禁止赤字预算,增加预算的约束能力;贯彻《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财政法规,发挥财会管理和监督作用,保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结合财税物价大检查等专项活动,变突击检查为日常跟踪监督,变秋后算帐、被动“查堵”为全面监督、主动“治漏”,不断增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的严肃性,保证振兴财政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石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