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需求的矛盾。预测1994—2000年,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仍继续增长,到2000年其绝对量为47878736人(年中数),年平均增长量为7979727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8%(1983—1991年为2.67%)。其增长速度虽然比前8年大大降低了,但劳动力的存量仍很大:农村剩余劳动力1.5—1.7亿,城镇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大约1500万左右,再加上公开失业的476余万人,总计约2亿左右。按照9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8—9%,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332计算,整个90年代社会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可以达到16600万,除了安排新增长的大约5000万劳动力以外,只能容纳剩余劳动力1.1亿人,到本世纪末大约还将有6000—8000万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2.劳动力双重配置机制的矛盾。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权虽然在不断扩大,但仍没有完备的市场主体资格,职工工资既不反映劳动力成本,又不反映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在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等非国有经济领域里,企业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劳动力价格即工资,大体反映了劳动力成本与供求状况,工资调节劳动力流动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劳动力在市场上的运作缺乏规范,劳动争议较多,侵犯职工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不仅引起两种所有制之间的劳动力不公平竞争和收入偏差,也使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劳动力配置依然僵化。3.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开放性与我国地区分割、“身份”差别之间存在着矛盾。现代劳动力市场的共同特征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而我国社会经济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化结构的特征。不但城镇职工和乡村农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且在干部和工人之间,固定工、合同工与临时工之间,在物质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均有明显的不同。4.就业结构与就业岗位创造力方面的矛盾。5.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与我国劳动人事统计信息仍以手工劳动为主运作迟缓的矛盾。
(摘自《经济与管理研究》1995年第6期,作者:刘庆唐冯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