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粮食生产,使有限的粮田面积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固然离不开科学技术,但转变粮食生产经营方式,搞规模化经营也是一条重要途径。近几年,京郊的昌平县适时将粮食生产经营方式由联产计酬、包干到户转变为规模化经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粮食总产和单产都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
昌平县粮食生产经营方式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在农村经济改革初期,昌平县实行的是联产计酬、包干到户的经营形式,这一经营形式在当时显示了巨大的威力,农户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迅速发展。但随着乡镇企业的掘起,农业的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因此农民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纷纷走出农田,步入非农产业,致使从事农业生产人口急剧减少,非农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迅速上升,出现了农民对土地投入减少以及土地撂荒现象。昌平县委、县政府分析了农村经济中出现的这一巨大变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实行包干到户的经营形式,就会使有限的土地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昌平县委、县政府还考虑到,由于这几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上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完善的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使农村生产力得以大幅度提高,在此条件下,原有的联产计酬、包干到户的经营形式不但不利于机械化作业,而且也阻碍了水利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因此昌平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农民的意愿从1986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到1991年全县平原产粮区粮田规模经营面积已达27万亩,占平原总粮田面积的90%。在此基础上,昌平县委、县政府于1992年又将这一形式发展为更高一级的规模农场,到1995年8月,乡办农场、村办农场、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队总数达到174个,经营面积15.84万亩,占全县粮田总面积的52.8%。
为推动粮食规模化经营,昌平县及时解决了土地的使用权问题。理顺了土地所有权关系,规定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允许使用权有偿转让,搞活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实施先责任田规模经营,再逐渐把口粮田纳入规模经营的轨道,以实现土地、劳力、机械、科技等生产力要素的科学合理配置,发展生产力,缩短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比较效益差距。
昌平县在粮食规模化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投入不足,为此昌平县财政局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对农业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一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强有力的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条件,昌平县财政局每年都拿出大笔财政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并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把关,坚持按工程进度拨款,严肃联合验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992年至1994年间,县财政共拨付水利专款2666.7万元,建设水利工程112项。水利工程如期按质完成,可扩大灌溉面积9470亩,改善灌溉面积19.4万亩,治理排涝面积28.9万亩,为规模农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农机配套建设。昌平县财政局把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为实现粮食规模化经营的一条重要手段来抓,每年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到1994年底,全县已拥有大、中、小型农用机械10432台(件)。县财政还针对农机数量大、管理弱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县农机修理技术推广中心,使农机管理达到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目的。现在昌平县原产粮区农田耕种、收的农机作业率已达100%,收、种时间比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缩短了5—7天,对保墒争时,扩大两茬平播面积,提高粮食产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昌平县财政局在支持农业发展中深刻认识到,农业的发展最终离不开科学技术,因此昌平县财政局从1992年至1994年间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达392.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和肥力测定,农业科技人员培训等。经过财政扶持,县农业科技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果:1992年至1994年间获县科技进步奖10项,科技推广奖2项,获农业部和北京市农业局科学进步奖10项。
昌平县粮食规模化经营,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由于规模农场经营形式改变了过去规模小、生产分散的较低级农业生产模式,使得在大面积高质量的粮田上进行现代机械化作业和农业科技推广成为可能,进而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1994年昌平县粮食总产、单产分别达到2.25亿公斤和675公斤,比1995年分别增长46%和44%;此外,由于规模农场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粮食商品率已达95.8%,比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的商品率提高了49.8个百分点。大东流乡农工商总公司与乡农机站共建的3000亩规模化农场,1994年产粮194.1万公斤,全年收入349.3万元,纯收入85.6万元,人均创纯收入3.06万元,目前该农场已具备了产、加、销一体化的能力。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