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尽快消灭财政赤字,最近河南省财政厅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建立了财政收支平衡的激励机制,并制订了具体的奖励办法。主要内容是:
(一)对实现收支平衡的县,从1995年起,按人均财力情况划分档次,分别给予奖励。人均财力由省财政按1994年财政决算和有关统计资料测算核定。对市地所属县(市)全部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且不拖欠工资的,省财政按每县一定数额奖励市地财政;所属县(市)未能全部实现收支平衡的地市,省财政不予奖励。对当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并且又消化了一部分1994年以前滚存赤字的县(市),省财政按当年消化的赤字额度,借给1—2年的生产周转金,用于扶持生产发展。
(二)各县市在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和消化了以前年度赤字后,不得再出现新的赤字。否则,省财政将如数扣回奖励款及借给的生产周转金。
(三)省财政将组织力量对各市地县的1995年决算及有关凭证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实列报决算的,省财政的平衡奖励资金将通过上下级结算补助各地。凡未按财政决算编审要求填报决算,弄虚作假,形成虚假平衡或虚列赤字的,省财政将收回其奖励款,不借给生产周转金,并责令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
(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尽快消灭财政赤字,最近河南省财政厅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建立了财政收支平衡的激励机制,并制订了具体的奖励办法。主要内容是:
(一)对实现收支平衡的县,从1995年起,按人均财力情况划分档次,分别给予奖励。人均财力由省财政按1994年财政决算和有关统计资料测算核定。对市地所属县(市)全部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且不拖欠工资的,省财政按每县一定数额奖励市地财政;所属县(市)未能全部实现收支平衡的地市,省财政不予奖励。对当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并且又消化了一部分1994年以前滚存赤字的县(市),省财政按当年消化的赤字额度,借给1—2年的生产周转金,用于扶持生产发展。
(二)各县市在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和消化了以前年度赤字后,不得再出现新的赤字。否则,省财政将如数扣回奖励款及借给的生产周转金。
(三)省财政将组织力量对各市地县的1995年决算及有关凭证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实列报决算的,省财政的平衡奖励资金将通过上下级结算补助各地。凡未按财政决算编审要求填报决算,弄虚作假,形成虚假平衡或虚列赤字的,省财政将收回其奖励款,不借给生产周转金,并责令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
(四)平衡奖励资金由市、地、县政府统筹安排,可以用于消化以前年度赤字或用于发展生产,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对个人的奖励或购买汽车等高档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