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月1日起,河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家庭电话改为私人电话管理,实行电话费用限额报销的办法,收到了明显节支效果。根据财政决算资料,1994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邮电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15万元,下降17.5%(1993年比上年同期增长8%)。省级75个行政事业单位中,有45个单位邮电费支出比上年下降,共减少支出144万元,下降37.1%,其中有11个单位邮电费支出比上年下降50%以上。省纪检委、宣传部、财政厅、计经委、人防办公室、老干部局、科协等7个单位邮电费支出下降在60%以上。
继省直单位公费家庭电话管理办法下发后,全省各地也积极行动,目前已有16个市地参照省级管理办法下发了本级公费家庭电话管理办法。濮阳市对各单位已安装的公费家庭电话进行了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安装范围已安装电话的,由单位向个人收回初装费。许昌市由市监察局、财政局和邮电局共同下发了公费家庭电话管理办法,有效地加强了管理。漯河市不仅下发了公费家庭电话管理办法,也对无线移动电话的管理做出了规定。为了统一标准,加强管理,省财政要求县级公费家庭电话安装范围和报销标准统一由市地制定下发,各县均不得自行制定办法。由于措施得力,1994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邮电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4.3%,大大低于1993年增长34%的幅度,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