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谢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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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以来,各级财政综合部门的同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积极推进税制、分税制改革以及参与工资、住房、价格等其他改革,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完成“两金”和土地收入征收任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在,需要进一步从六方面搞好财政综合工作。
(一)认真抓好财政“九五”计划及到2010年规划的编制工作
1995年是“八五”计划最后一年,编制财政“九五”计划是今年各级财政的重点工作之一。“九五”时期及到2010年是国家财政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发展战略和目标都要通过“九五”计划的研究编制使之具体化,并形成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因此,研究编制好财政“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具有重要意义。编制财政“九五”计划及到2010年规划,要根据“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充分体现完善财税改革、理顺分配关系、扩大财政职能、振兴国家财政、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要围绕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压缩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国家财政职能等方面,在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分析预测财政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各项政...
去年以来,各级财政综合部门的同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积极推进税制、分税制改革以及参与工资、住房、价格等其他改革,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完成“两金”和土地收入征收任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在,需要进一步从六方面搞好财政综合工作。
(一)认真抓好财政“九五”计划及到2010年规划的编制工作
1995年是“八五”计划最后一年,编制财政“九五”计划是今年各级财政的重点工作之一。“九五”时期及到2010年是国家财政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发展战略和目标都要通过“九五”计划的研究编制使之具体化,并形成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因此,研究编制好财政“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具有重要意义。编制财政“九五”计划及到2010年规划,要根据“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充分体现完善财税改革、理顺分配关系、扩大财政职能、振兴国家财政、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要围绕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压缩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国家财政职能等方面,在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分析预测财政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各项政策措施。
财政“九五”计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财政部要抓好,各省市区财政部门也都要认真抓好。财政部门要及时与计委、银行、经贸委等部门进行磋商,使财政“九五”计划与国民经济“九五”计划和其他计划衔接起来。要加强信息搜集、整理、分析、预测工作,密切注意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善于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经济工作的重点,提高财政计划的科学性。省市财政部门既要搞好省市财政“九五”计划编制工作,还要指导下级财政部门编制财政“九五”计划。省级财政要根据国家财政的发展战略,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地市县级财政状况,使本级财政“九五”计划既能与全国财政“九五”计划相衔接,又能切合实际地指导下级财政的发展。
(二)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还要不断完善已出台的改革措施和搞好相关配套改革。
第一,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要结合实际情况,继续深入研究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范围,研究比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各地要继续推进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收入留解比例,规范省以下各级财政关系,逐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问题。
第二,集中精力完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继续解决好增值税征管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期初库存扣税等问题。逐步取消过渡性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识伪交叉稽核体系,加快现代化征管手段的推广应用。按照财税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省级政府过去批准的减免税政策和原定执行到“八五”末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是执行的最后一年,各地要抓紧清理政策,做好恢复征税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
第三,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和价格补贴等方面改革。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加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企业欠税和亏损补贴。根据各地实际,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并为今后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创造条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今年要继续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搞好有条件事业单位实行工挂的管理工作。研究与价格改革有关的财政补贴政策,重点研究如何完善农产品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益,以稳定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发展。要积极开展低收入者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研究。
(三)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入征管
第一,进一步做好财政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工作,建立城市住房基金。做好预算内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工作,是理顺住房资金渠道,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减轻财政负担的有效途径。今年,中央财政将按照一定比例划转住房修缮费,转入中央财政住房基金,用于解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第二,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公积金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管理办法,或实行由财政专门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办法,目的是保证住房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核定管理公积金业务费用和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严格审批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业务收支、管理费用等预(决)算。要按照政策规定,将住房公积金收益纳入城市住房基金进行管理。对截留在管理机构或其他部门的经营收益,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清理,全部纳入城市住房基金。各地要尽快制定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把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认真做好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售房收入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支持住房改革和住房建设;要与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起做好国有住房的界定确认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国有住房资产及其收益的流失。对售房收入已经使用的,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用于职工住房建设的,可先按政策规定计算出应上交给财政的数额,再由同级财政在城市住房基金中作拨款或贷款处理,并补办有关手续;对没有用于职工住房建设,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一律要按政策规定由财政收缴机关核定后,缴款单位及时补缴;对售房单位已交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要限期解缴财政。各地应尽快建立统一的收入申报登记制度和专用票据使用制度。
第四,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居工程配套资金的审查监督工作,使配套资金来源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积极参与土地出让价格的确定工作,防止低价出让土地;建立土地收入清算制度,对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和业务费用要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土地收入的减免政策,除财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减免土地收入;健全土地收入的使用制度,保证土地收入专项用于规定的用途,防止收入挪作他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国务院和财政部文件规定造成土地收入流失的,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财政法规处罚。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管理工作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积极整顿收费和基金分配秩序,完善管理办法,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做到依法执收和管理,为财税体制改革和理顺分配关系服务。
第一,继续治理乱收费。着力点要放在巩固已取得的治理成果,集中精力抓落实上。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物价、监察、农业、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二,对各种基金进行清理整顿。首先要对本次清理范围内的所有基金(资金、附加)进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其次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在逐级汇总上报中,要按照上一级负责下一级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基金项目,要下决心取消一批。经过清理登记、审核处理后,要区别不同情况,对有些基金要纳入预算管理或在预算上列收列支,有些暂时不能纳入预算管理的也要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要求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第三,继续抓好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组织实施和应交收入的催交入库工作,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预算。
第四,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法规。对一些金额较大的收费和基金项目要制定一些专门的管理办法,将其纳入财政管理轨道。二是各地要尽快整理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加强社会监督。三是要逐步建立收费、基金的统计报表,掌握收费、基金收支情况,分析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四是对收费、基金、集资对分配关系的影响,以及税与非税的关系等进行重点调查研究,为强化财政职能,理顺分配关系,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预算外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有些传统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要调整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思路,运用综合财政理论,加强部门配合,改进管理办法,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和综合平衡。
第一,充分认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预算外资金是社会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对确保预算内外资金综合平衡,扩大理财领域,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抵制不正之风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协调好财政内部工作关系,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和完整的管理制度。在部门协同工作中,综合部门要侧重于综合性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统一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业务处室研究编制本地区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集中管理预算外资金的专户储存,并按计划拨付资金,负责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的汇总和统计等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在单位收支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三,认真编制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全面了解一个地区预算内外财力的总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情况,另一方面可促使预算内外资金融合,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加强监督管理和财政调控能力。近年来,不少地方推行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的管理办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也有一些地方编制第二预算,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化。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把财政部门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管理与具体单位的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四,进一步搞好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工作。各地要在已经建立的专户储存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收费票据管理与完善财政专户储存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搞好服务,按计划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和审核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专户储存间歇资金的管理。
第五,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制建设。按照《预算法》第七十六条“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条款,及时做好全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立法工作,还要在建立预算外资金会计制度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逐步形成完整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法规体系。
(六)继续做好“两金”征管工作,确保今年预算任务完成
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步骤,今年对“两金”的征收范围作了较大的调整,对各地的“两金”征收任务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今年一季度“两金”完成进度比较快,但是征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养路费交纳预算调节基金情况不理想,对此,各地财政部门要引起重视,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该看到,在目前国家财政还很困难的情况下,保证这部分“两金”任务完成,对平衡预算仍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财税部门仍应一如既往地把“两金”征管工作抓好。一是要加强财税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今年的“两金”征收对象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各地财政综合部门要结合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工作,定期将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提供给国税局,保证把“两金”及时收上来。二是要抓紧对养路费征收预算调节基金的工作。考虑到公路建设及养护的需要,从今年起对养路费给予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照顾,只征收预算调节基金。今年预算调节基金征收任务能否完成,关键是看养路费应缴预算调节基金能否及时足额地入库。因此,各级财税部门应该及早抓紧对交通部门养路费催缴预算调节基金工作,要在养路费上交的同时征收预算调节基金。三是要继续做好清理企业以往年度欠交“两金”的工作。各地财税部门要把工作做细,认真分析一下企业欠缴“两金”的原因,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为了保证财政综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各级财政综合部门都要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搞好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注意虚实结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尤其要加强经济分析、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提高财政综合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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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