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初开始的中企驻厂员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新机构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也已开始运行。这一财税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进一步帮助各界了解有关方面情况,本刊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司长沙南安,他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记者: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已改建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员办事机构,但为什么要进行改建,许多人还不大理解,请您就此介绍一些情况。
沙南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编办〔1994]195号)精神,财政部驻各地财政厅(局)的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已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改建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进行这次改革,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向国有企业派驻财政驻厂员的办法,带有较重的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特别是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两则”和“两制”的实施,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原机构对企业具体财务事项管理过多过细的弊端便日益突出起来;另一方面,“分税制”以及以增值税为中心的新税制,客观上也对加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政府的监督职...
年初开始的中企驻厂员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新机构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也已开始运行。这一财税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进一步帮助各界了解有关方面情况,本刊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司长沙南安,他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记者: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已改建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员办事机构,但为什么要进行改建,许多人还不大理解,请您就此介绍一些情况。
沙南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财政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编办〔1994]195号)精神,财政部驻各地财政厅(局)的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已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改建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进行这次改革,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向国有企业派驻财政驻厂员的办法,带有较重的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特别是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两则”和“两制”的实施,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原机构对企业具体财务事项管理过多过细的弊端便日益突出起来;另一方面,“分税制”以及以增值税为中心的新税制,客观上也对加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中企驻厂员机构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在这方面具有很大的潜能。所以,在改革中企驻厂员机构的基础上,成立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员办事机构是必然的选择。中企驻厂员机构的改革是财政部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改善中央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强化中央财政监督职能,加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当初成立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的一些背景情况?
沙南安: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是于198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当时,一方面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经济生活中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作为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财政部门有必要在国有企业派驻人员,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及时反馈各种经济信息;另一方面,各地财政部门已经普遍在地方国有企业中派设了财政驻厂员,对加强地方企业的监督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财务关系隶属中央财政的中央企业,由于财政部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其监督管理“鞭长莫及”,也需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为此,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各地派驻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开始只是在中央企业较多的18个省(市)设立,编制2800人,1987年底,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又在除西藏以外的其他地区设立了机构,形成了对中央企业财务的有效监督管理网络。
记者:您怎样评价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八年来的工作?
沙南安:八年来,中企驻厂员机构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大力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为中央财政挽回了大量损失。几年来,财政部直接组织中企驻厂员开展了30多次跨省区交叉财务检查或专项核查,组织各地中企驻厂员机构开展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查,积极参加当地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累计查出违纪金额近300亿元,共挽回中央财政损失110多亿元。二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各地中企机构针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财政部提供了数千份调查报告,为财政部研究制定财税政策、加强宏观调控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各地中企机构不忘财政工作开源节流的基本宗旨,坚决贯彻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利用自己的业务优势帮助企业健全管理措施,沟通经济信息,培训财会人员,改善经营管理,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据粗略统计,中企驻厂员提出并被企业采纳的“双节双增”建议,使企业增加经济效益20多亿元,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总之,中企驻厂员机构成立八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改变了中央财政在中央企业财务监督与管理上“鞭长莫及”的状况,并初步建立了中央财政加强财税管理和开展宏观调控所必需的信息网络。
记者:中企驻厂员机构改革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沙南安:我们认为,中企驻厂员机构改革的重点是扎扎实实地做好职能转变工作,要通过转变职能,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作用。转变职能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提高监督层次,从单一对中央企业财务收支的监督转变到全方位履行中央财政监督职能上来,为中央财政实施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和加强宏观调控服务;二是发挥财政事前、事中监督的优势,把中央财政的各项监督职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有关工作的监督,促进和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转变职能的要求,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加强中央财政收支监督和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等方面,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确定了八项职责;二是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明确这支队伍的总编制从3 800人压缩到3000人,并由财政部按事权划分原则,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的业务、人事、财务实行垂直领导和管理;三是为有利于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办事处适当配备厅级财政监察专员。
记者:目前,中企驻厂员机构改建为财政监察员办事机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沙南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企驻厂员机构改革工作比较顺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在机构改革中不能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产生一些波动;少数地方对职能转变重视不够,工作层次还停留在原有水平。因此,当前应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审慎地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力求新旧机构平稳衔接,尤其要处理好在机构调整过程中人员分流和重新安排的问题。二是把精力集中到职能转变上来。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职能转变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新职能上来,不断提高工作层次。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中企驻厂员机构职能的转变,大大拓宽了原有的监督和管理领域,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业务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家不但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还要抓紧学习业务知识;不但要继续学习企业财务会计知识,而且还要深入学习财税体制改革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不但要在理论上学习,而且还要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这才是全面的学习,才会有真正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