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不仅通过农业税等税收形式直接为国家财政提供收入,而且还在更广的范围通过多种渠道间接为国家财政提供财源。反过来,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发展也离不开财政的支援。这些年来,石家庄市财政部门广泛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1980——1993年,共投入支农资金7.68亿元,占全市总支出的9.79%。这些资金主要投入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向水利投入,着力改善农业水利条件。近几年,市级每年直接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均在500万元以上,重点用于打井、修渠、节水工程,改善灌溉条件。1993年当年就投资1141万元,新打机井2600多眼,新修主干渠道183公里,修防渗垅沟725万米,新建喷滴灌1.37万亩,增加有效灌溉面积7.4万亩。同时还解决了11.7万人和2万头牲畜饮水困难。二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财政投资主要用于现代化农机具的购置补助,如购置一台大型联合收割机,财政补助1万元,购置一台大拖拉机,补助5000元等。通过财政补贴,调动了农村集体和农民购置农机具的积极性。据统计,到1993年底全市拥有农机具总动力达528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6714台,小型拖拉机82400台,农机具配套83000部,农机作业率达到70%以上,大大提高了全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三是支持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良种繁育,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1993年农业先进科技推广应用面积为67.4万亩,提供良种440吨。从1986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到1993年底已累计支出3398万元,全市17个县(市)已建成粮食基地县(市)13个。生产服务条件的改善和品种的改良优化,使全市粮食产量从1987年到1993年连续7年增长,1993年粮食总产达到433.2万吨,平均年递增5.3%。四是积极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筹集资金。据统计,1988年以来,财政筹集资金615万元,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199个,基本上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林牧水渔综合服务体系。这些服务组织在农用物资供应、新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了多种有效服务,深受群众欢迎。此外,近两年来财政在支持发展高效农业方面也投入了一定数量的资金,据统计,全市1993年新增塑料大棚2.9万亩,日光温室3100多间,增加了农民收入。
由此可见,财政在支农方面投入的财力不可谓不大,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还很不稳固,在财政支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形不成合力。有的支农部门和个别领导片面强调国家财政大包大揽,对农口事业单位经费包揽过宽,对农民个人投资引导不够。二是在资金分配上存在扯皮现象。主要表现在片面强调部门利益争资金,互不相让,缺乏全局观念;工作职责不清,造成多层次、多部门插手资金分配;“领导项目”和“关系项目”呈增长趋势,使该支持的项目得不到支持,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资金使用效益低。用款单位管理人员观念陈旧,总认为财政的钱是白给的,缺乏效益观念;一些项目设计不科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造成资金浪费;一些单位重上项目轻管理,导致效益低下。此外,配套资金、贴息资金过多过滥,信息反馈情况虚假和资金管理不严,挤占挪用生产建设资金现象严重。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增加支农投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今后财政支农投入还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农业投入机制,持续稳定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一要稳定增加农业投入,每年用于支援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使财政支农资金逐年有所增加。二要理顺财政预算外支农资金渠道,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如各级建立的农发基金、支农周转金、农口部门掌握的农业预算外资金,能归口的要归口管理,一时不能归口的,在安排项目时,可确定不同比例的配套资金。三要运用财政税收等各种政策手段,引导多方面资金向农业投入。包括引导农民把资金投入到农业,引导乡、村增加集体对农业的投入;引导外贸、商业、工矿、造纸、轻纺、食品等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按自身的需要到农村去投资和建立原材料及副食品基地;引导银行贷款,继续提倡和完善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结合运用信贷资金发展农业;引导外资发展农业,要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吸引外资,逐步扩大农业利用国外资金的数量和范围。
(二)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首先,改善资金分配办法,理顺支农资金管理渠道。各级应对各种支农资金逐步实行财政统管,将来自各层次、各渠道的支农资金,全部集中到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资金投向。在此基础上,由主管部门管事业、管工程、管技术,财政部门管资金,统一安排年度资金投入计划,然后分口下达实施。在项目的建设上各尽其力,在项目管理上各负其责,在项目考核上各记其功。这样可以避免各部门重复投资,以便于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
其次,改善资金配套办法。在目前各方面资金都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用配套的方法引导和动员各级财政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是比较好的办法。目前的问题是要求配套的部门、项目太多,基层财力难以承受。为减轻财政负担,今后凡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县(市)财政配套的项目,各县(市)可根据自己的财力确定;对中央和省财政部门要求配套的项目,在总配套资金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配套比例。如对贫困县的资金配套比例,可适当降低些。
第三,建立农业生产灾害保险基金和农产品风险调节基金制度。财政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要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从增收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一部分用于设立农业生产灾害保险基金,推广和普及农业灾害保险制度;另一部分用作建立农产品风险调节基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如粮食实行价格保护制度。
第四,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倡实行支农资金项目目标管理和跟踪反馈责任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完成情况。
(三)明确财政支农重点,避免撒胡椒面现象。一是继续搞好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扶持“两高一优”农业。在保证粮棉等基本农产品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瓜菜、林果、畜牧、水产等产品的生产,推动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提高林牧渔业在大农业中的比重。三是大力扶持乡镇企业。今后若干年内,农民收入能否持续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可以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发展乡镇企业。此外,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回收的支农周转金中,利用预算安排资金的“时间差”帮助企业增加流动资金。此外,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财务管理等方面搞好服务,减少乡镇企业投资的盲目性,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四是继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一方面有计划地开发荒地、荒坡、荒山、荒水、荒滩等农业后备资源,扩大农业发展空间,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另一方面,以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单产为重点,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以取得理想的综合效益。此外,要继续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农业科技的研究、试验、示范、推广。
(责任编辑 吴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