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对财税、金融、投资、计划和外贸体制都要进行重大改革,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性举措,改革的广度、深度、力度、难度都是空前的。特别是财税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动作之大,影响之广,在建国以来是不多见的,它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今后经济发展,关系到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是今年五大改革的中心环节。因此,推进财税改革是各级财政部门的中心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央的改革措施,务求必胜,同时,要围绕新的体制,加大力度,搞好财政管理改革。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认真搞好税制改革。这次税制改革与改革前的税制相比,调整了税种结构,简并了税目税率,扩大了税基,集中了税权,法定了减免。最大的特点是,不分地区,不分经济性质,不分内外资企业,基本上统一了税法。较好地体现了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发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公平税负,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简化、规范税制等原则。由于这次改革动作较大,税收结构、征管办法都有较大变化,如果组织衔接不好,就会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造成收入流失。各级财政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新的税制,尽快熟悉新的税制,把中央的改革措施完全地推行下去。中央已经决定,税制改革后,税政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备人员,建立机构,加强税收政策的研究和管理,把税政工作切实抓起来。同时,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按新的税制办事,按税法规定依率计征。要严格控制减免税。税制改革后,减免税权高度集中在国务院,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外,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包括财政、税务部门都不能再开减免税的口子。
二是要保证分税制改革措施到位。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在于理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通过适当集中财力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更好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促进经济发展。保证这项改革措施到位,是我们财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级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要顾全大局,严格按去年中央关于财政收入基数问题的紧急通知办事,不能搞小动作,把收入基数搞实在。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后,各级都要严格执行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的规定,按预算级次搞好收入入库工作,不得“混库”,不得变通办法,截留上级收入。中央对地方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次改革中央集中的财力有限,近期内尚无力建立这项制度,在今年增支口子较大的情况下,要通过搞好内部微调平衡,逐步为建立地市的转移支付制度创造条件。税务机构分设是实行分税制的重要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加强配合,搞好税务机构的分设和组建工作。
三是要积极推行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改革。改革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是为了调整、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公平竞争。主要内容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了33%的比例税率,同时考虑到部分企业利润上交水平低的现状,作为过渡办法,增设27%和18%两档照顾税率。这一改革实施后,要严格按规定的税率对所有内资企业征收所得税,改变现行国有企业承包所得税的做法。对国有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要逐户确定上交办法。对技改任务重、潜亏明亏挂帐大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可暂不交或少交,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投入;其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后上交利润的办法。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后利润,按国家投资所占股份实行税后分利的办法。
四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财政管理改革。(1)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要继续贯彻《企业法》和《条例》,贯彻“两则”,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要运用财政政策和手段参与和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逐步解除国家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要拓宽企财管理工作的领域,通过制定法规政策,组织监督执行,建立信息网络,逐步建立起对全社会各种所有制、各类企业的财务管理监控体系,向以宏观管理为主过渡;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强化基础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机制。(2)国债发行工作要推行承购包销制。按照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的要求,把省财政国债服务机构逐步改组为财政证券公司,按规定申报领取金融许可证,地市的中介机构可作为分公司,也可单独报批组建公司,县级中介机构可作为省公司或地市公司的营业部。(3)财政支出管理要大力改革。要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收缩支出范围,主要保证政权机关正常运转和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所需的支出,以及不能通过市场交换筹集资金的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支出。要把企业竞争性项目的投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群众团体机构的支出和不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支出,逐步分离出去。对报刊、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凡具有自收自支能力的都要鼓励自收自支。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对已从行政机构划出的后勤服务中心,实行差额或自收自支管理。对由财政继续供给的支出,要实行严格的定额管理,依照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一次核定经费预算,中途不再追加。同时对一些与实际相差过大的开支标准及时进行必要调整。(4)财政信用工作要按照建立财政投融资体系的要求进行改革,调整投资方向,退出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领域,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重点项目的建设。要改进财政信用资金的管理方式,建立规范化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回收,建立回收责任制。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企业化管理。(5)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以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搞好公费医疗、住房制度、企业养老、待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农村贫困救济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加强对房改资金、企业职工待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6)改革财政监督方式,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搞好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完善社会监督体系。(7)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当前要认真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继续搞好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责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