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2年12月8日《经济日报》刊登赵海宽的文章说,目前,在几家国有大银行的贷款中,有不小的一部分是根本无法收回的。这些无法收回的贷款,有的是坏帐、烂帐,它的物资保证已不存在,只是因为尚未盘亏报损虚挂在帐上,即使盘亏报损,财政也不可能拨款归还这些贷款,只能把相应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冲销;有的是企业最低需要的资金,本应由自有资金充任,因无自有资金才用银行贷款抵补,只要企业存在,这部分资金必须占用,就不能归还银行。
这部分根本无法归还的贷款,究竟有多少,没有精确的统计,有人估计最低占贷款总额的40%,这既是企业的包袱,也是银行的包袱。国有企业对这部分贷款,不但承担着归还银行的义务,而且必须支付利息。背着这一个包袱,怎样走上市场,同那些很少债务负担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外资企业竞争;从国有银行来说,在贷款中有这样大的部分根本收不回来,面临冲销的可能,自然也是一个包袱,不解决这个问题,也不能轻装走上市场,平等地同其它金融机构竞争。
可否考虑采用以下办法解决这一问题:①已决定转变为股份制的国有企业,把这部分贷款转换为银行向企业的投资,即把相应借款凭证改变为股票,银行由债权人转变为股东,参与对...
1992年12月8日《经济日报》刊登赵海宽的文章说,目前,在几家国有大银行的贷款中,有不小的一部分是根本无法收回的。这些无法收回的贷款,有的是坏帐、烂帐,它的物资保证已不存在,只是因为尚未盘亏报损虚挂在帐上,即使盘亏报损,财政也不可能拨款归还这些贷款,只能把相应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冲销;有的是企业最低需要的资金,本应由自有资金充任,因无自有资金才用银行贷款抵补,只要企业存在,这部分资金必须占用,就不能归还银行。
这部分根本无法归还的贷款,究竟有多少,没有精确的统计,有人估计最低占贷款总额的40%,这既是企业的包袱,也是银行的包袱。国有企业对这部分贷款,不但承担着归还银行的义务,而且必须支付利息。背着这一个包袱,怎样走上市场,同那些很少债务负担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外资企业竞争;从国有银行来说,在贷款中有这样大的部分根本收不回来,面临冲销的可能,自然也是一个包袱,不解决这个问题,也不能轻装走上市场,平等地同其它金融机构竞争。
可否考虑采用以下办法解决这一问题:①已决定转变为股份制的国有企业,把这部分贷款转换为银行向企业的投资,即把相应借款凭证改变为股票,银行由债权人转变为股东,参与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②对现在尚无条件,将来有可能改行股份制的企业,可把这部分贷款转变为可转换债券,即先转变为企业债券,将来实行股份制时再转变为股票。③对不可能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转换为低息、分段偿还的长期企业债券,由企业每年从利润留成中抽出一部分资金,或采取其它办法筹集资金,逐步归还。④对于借款人已不存在,或无人负责归还的贷款,应该核实数额,干脆由银行报损。
这样,银行和企业就都可以轻装走上市场。
(方言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