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7月3日发表何济川的文章说,从试点的情况看,在由承包经营向税利分流的过渡中,在指导思想上至少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防止出现急功近利的倾向。应在理论准备到实践探索都有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再全面铺开,要防止患从第一步利改税迅速过渡到第二步利改税那样的急性病,使税利分流改革有条不紊地进行,避免走实际上行不通的捷径,避免把复杂的改革简单化。
2)防止发生顾此失彼的情况。税利分流改革不是简单地降低所得税、取消调节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的问题,而且调整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的改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牵涉到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也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还牵涉到财政、税务、企业各主管部门及银行等许多部门,涉及到企业体制、财政体制、税收体制、金融体制及价格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不能单兵突击,必须统筹兼顾。
3)防止患“一刀切”的毛病。在从承包经营向税利分流的过渡阶段,中央只须就改革的方向作一些质的规定,而量的规定应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某些灵活性的处理,以“柔性”过渡代替“刚性”过渡,通过非规范手段实现规范化的目标,这样才有利于税利分流改革的顺利进行。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