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来的治理整顿,由急于求成造成的热、胀、乱、散、贪的状况有所好转,但还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挤成本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还严重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分散主义也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克服,资金的流失、铺张浪费的现象还严重存在,贪污受贿、违反财政法规制度的行为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地妨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做好财政监察工作。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理顺关系。
一
从总的情况看,财政监察机构恢复以来,各级领导是重视和支持的,机构和人员在逐步增加、加强。据统计,全国43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除深圳外都建立了财政监察机构,有224名监察干部;三分之二的地、市已建立了机构,配备了714人,县(市)一级财政局已建立财政监察机构的约三分之一强,配备干部2636人。目前,全国有专职财政监察人员3500多名,兼职监察人员19285名。自财政监察机构恢复以来,财政监察干部的工作是积极、认真、严肃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但从当前必须强化财政监督的要求和财政监察部门所承担的任务来看,还很不适应,还存在着重视不够,信心不足,决心不大的现象,监察机制不完善,缺乏应有的约束力;监察工作刚性不强,遇到阻力畏缩不前;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过硬保证措施。因此,要使财政监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更加关心、支持、重视财政监察工作,要努力做到“四位”。
一是要“有位”,就是有位置。因为监督是财政的三大职能之一,财政监察部门又是实施监督的职能部门,如果连牌子、机构都没有,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强化监督,加强财政监察工作。因此,需要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尽快帮助建立和健全财政监察机构,选配合适的监察人员,有了机构和人员,才算有了财政监察工作的位置。
二是要“上位”,就是要把财政监督工作摆上领导议事日程。要作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听取汇报,还要检查进度。
三是要“强位”,就是要强化财政监察机构,包括逐步强化财政监察机构的作用和地位。另外,领导上要帮助选配好干部,不断加强监察干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精神上要给财政监察干部鼓励撑腰,提高他们的威望,做到在总结报告中和在先进表彰中都有份。在物质上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监察手段,保证监察经费。
四是要“到位”,就是领导亲自上阵。这个亲自上阵包含着要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领导来宣传加强财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监察意识。还要动员各部门包括本部门内部的各单位支持、配合财政监察工作,组织协同作战,把专门的监察和群众的监察结合起来。
二
做好财政监察工作,当前在思想上要理清四个关系。
(一)财政经济要繁荣与机关单位要廉洁的关系。我们治理整顿的目的,就是要繁荣经济,使财政增收。加强财政监督、监察工作,是要肃贪倡廉,清除某些领域的腐败现象,减少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使经济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一个,都是为了经济繁荣、财政收入增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和前进。机关廉洁是根除产生腐败的根源,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
(二)大气候和小气候的关系。大气候是决定因素,小气候是基础。全国各地的小气候好,大气候也就好。目前国内强化监督的大气候很好,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监察工作,在廉政建设上,在为人民办实事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起表率作用,各级领导也在起表率作用,这就为我们搞好财政监督的小气候奠定了基础和条件,因此,我们要尽心尽力把财政监察工作搞得更好,为巩固发展好大气候作出贡献。
(三)清廉和清苦的关系。我们财政部门的干部,是比较清苦的,但是我们仍然要清廉。我们党历来有个讲法,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这在本质上就决定了我们应该为人民服务,应该清廉从政。但一个时期以来,在少数干部中存在着一讲清廉就叫太清苦,稍有贡献就要报酬的现象。这是受了一切向钱看的影响,以致少数人身在“官位”不干实事,利用手中职权,搞不正之风,败坏了公仆的声誉。邹韬奋讲过:“一个人光溜溜地到这个世界来,最后光溜溜地离开这个世界而去,彻底想起来,名利都是身外物。”我们作为革命干部,应该摆脱名利思想,这才能感到吃苦也是一种乐趣。我们还要有艰苦奋斗的准备,因为国家还很穷。
(四)搞活和有序的关系。越是放开搞活,越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使经济尽快发展。我认为放开搞活是必要的,是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必须加强管理,否则就要乱。加强监察监督是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些同志认为,现在市场结构性疲软,东西卖不出去,是搞监督检查的结果。这是站不住脚的。治理流失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搞廉政建设,禁止大吃大喝、用公款送礼,也是为了减少国家的损失。加强了管理,把经济秩序整顿好,发展经济的良好环境就造成了,投机倒把、为所欲为的行为也就有所抑制,这是一件好事情。因此,市场疲软决不是由于加强监督所造成的。
三
做好财政监察工作,在业务工作上要理顺三个关系。
(一)财政监察工作和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各业务单位不能只管收支,而不管管理,不管监督,否则,就没完成财政的全部职能。财政的三大职能要财政战线每一个干部共同奋斗来完成。在实行监督这个职能上,财政监察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在级别上是一样的,但在工作程度上,应该高一层。因此,财政监察部门有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各业务部门实施和完成监督任务。不仅有责任检查下级财政部门执行财政政策、法令的情况,也有责任监督同级业务部门的执行情况,例如,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廉政纪律情况。因此,财政监察机构与业务机构,应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完成财政监督任务。
(二)财政监察部门与大检办、中企处的关系。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是政府机构,具有权威性、广泛性、突击性的特点,大检查办公室负责每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这是治理流失,增加收入,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的一项非常措施。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是财政部派驻各级财政部门的并实行双重领导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它主要对中央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和财务管理。财政监察部门是各级财政部门内设的一个监察机构,是实行财政监督职能的主管机构。财政监察工作的着眼点,目前,首先是对财政部门内部的业务进行监察,然后根据内外监并重的原则,再辐射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有关部门。因此,三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在范围上有一定的区别,但业务上是相同的,总目标是完全一致的。由于财政监察机构正在恢复过程中,人员不足,监察手段跟不上,工作任务又很重,目前还不能承担全部监督任务。从长远来看,财政部门监察机构的基础工作做好了,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了,就能减轻大检办的任务。象目前这样,大检查,年年查,年年数字有增无减的怪现象是不正常的,不会永远下去。鉴于当前的现状,这三支监督力量,还不能互相取代,各级财政部门有责任把这三支力量组织好,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要人为扯皮,形成内耗,增加企业负担,而应通力合作。这样促使治标和治本能同时进行,取得财政监察工作的最佳效果。
(三)财政监察和审计的关系。这两者都是经济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各有分工,互相补充。财政政策、法令、制度,主要是财政部门制订的,理所当然,财政监察部门应检查、监督这些政策、法令、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实际,是否需要完善和修改。审计部门的职责是广泛的,它依据审计条例,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但单就对财政收支及财务管理的审计来说,审计部门主要根据财政部门制订的财政政策,法令制度来鉴别是非,依法审计。因此,财政监察和审计是密不可分的,财政监察维护财政政策、法规的正确性,监督其正确执行,就能使审计部门的依法审计有了可靠的保证;审计部门的日常审计工作也使财政政策法规在各个经济部门能得以顺利进行,并减少财政收入流失,增加财政收入。现在的问题是两者在工作上有时有些交叉和重复,这就要求我们互相协商,分清主从,互相补充,增强活力,使我们的整个经济监督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