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许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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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政策规定,国有企业的基本建设借款和技术改造措施借款,可以用该项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润在交纳所得税之前归还,简称“税前还贷”。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是继续坚持“税前还贷”还是改为“税后还贷”,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税前还贷做一个客观的分析。
税前还贷的利弊
税前还贷这一政策措施,是由以利还贷的办法延续过来的。在60年代为了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补偿国家对“四项费用”拨款的不足,首先在上海试办了小型技术措施贷款。企业为了技术革新的需要,可以申请借款,用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归还本息,这就是最初的以利还贷。因为小型技措贷比较机动,灵活、能取得投资少、见效快的效果。因此深受企业欢迎,后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这一制度,而且借款的种类、数量也逐渐多了起来。1979年以后,我国对固定资产投资体制进行了改革,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因为当时国营企业基本上还处于统收统支状态,所以还贷办法仍规定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润归还。到了1983年实行利改税时,仍延续这一政策,即企业实现的利润扣除用贷款项目新增利润归还贷款后再交纳所得税和调节税。这是国家财政为支持企业...
现行政策规定,国有企业的基本建设借款和技术改造措施借款,可以用该项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润在交纳所得税之前归还,简称“税前还贷”。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是继续坚持“税前还贷”还是改为“税后还贷”,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税前还贷做一个客观的分析。
税前还贷的利弊
税前还贷这一政策措施,是由以利还贷的办法延续过来的。在60年代为了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补偿国家对“四项费用”拨款的不足,首先在上海试办了小型技术措施贷款。企业为了技术革新的需要,可以申请借款,用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归还本息,这就是最初的以利还贷。因为小型技措贷比较机动,灵活、能取得投资少、见效快的效果。因此深受企业欢迎,后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这一制度,而且借款的种类、数量也逐渐多了起来。1979年以后,我国对固定资产投资体制进行了改革,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因为当时国营企业基本上还处于统收统支状态,所以还贷办法仍规定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润归还。到了1983年实行利改税时,仍延续这一政策,即企业实现的利润扣除用贷款项目新增利润归还贷款后再交纳所得税和调节税。这是国家财政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所采取的减税让利措施之一,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是适宜的。但是,由于这项政策本身的缺陷以及财政、银行宏观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税前还贷所产生的问题也是严重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前还贷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膨胀,有悖于投资拨改贷的宗旨。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加重企业和银行的经济责任,贯彻责、权、利相结合,以利于压缩基建战线、提高投资效果。但由于税前还贷政策的实施,使这一目的基本没有达到。因为税前还贷的实质仍旧是企业借款,国家财政负责还款,与原来的拨款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仍是“大锅饭”。企业虽然也承担了一小部份还款责任,但不足以形成压力。况且投资效益好,企业可以多留利:效益不好,也不影响企业之所得。所以,企业仍象从前那样热衷于争贷款、上基建,不精打细算、不计投资效果。建设项目投产后也不重视充分发挥其作用,造成人、财、物巨大浪费,同样,税前还贷也没加重银行的责任,有财政还款作靠山,银行不愁贷款的收回,形成了“早、涝、保收”型贷款。加之投资贷款的利率高于流动资金贷款的利率,投资贷款越多,银行获利越多。出于对利润的追求,一些银行不仅放松了对企业贷款的审查和监督,反而竞相贷款,致使贷款种类五花八门,贷款金额也越来越大。据统计1985年全国工业企业各种专项借款比1984年增长了52%,比1981年增长了286.7%,年平均递增40.2%。贷款金额的急剧上升形成了信贷资金膨胀、固定资产投资膨胀,继而影响到能源、交通、原材料的更加紧张,又推动了物价的上涨,影响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税前还贷助长企业等、靠、要思想,有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宗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宗旨是打破两个“大锅饭”,把企业从依赖国家的状态中解脱出来,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实现这一目的,国家多次改革了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办法,使企业留利逐年增多。但由于税前还贷政策的存在,许多企业不愿意把留利资金用在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上,他们仍象从前那样把扩大再生产的希望寄托在国家身上,而把大部分留利用在发放奖金、实物和多种多样的补贴上。企业的这种行为不仅消弱了自身的积累和发展能力,也严重地抵消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效应。
三、税前还贷松动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有悖于“利改税”的宗旨。我国实行利改税的目的是利用法律形式把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由于税前还贷的实施,不仅没有固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反而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这是因为:其一,企业投资贷款年年增加,还贷款的利润也随着年年增加,由于还贷利润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贷款项目实现利润的增长速度,致使企业应纳所得税和调节税相应减少。据统计1981年至1985年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年平均增长8.8%,上缴利润年平均增长0.5%,而同期的还贷利润年平均增长则高达40%。其二,还贷政策虽然规定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润归还,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项目,新增利润究竞有多少是很难计算的,有的贷款项目根本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甚至有的项目尚未投产就归还了贷款,这显然是侵占了国家财政收入,形成了“寅吃卯粮”的超前分配,其三,还贷政策还规定,企业归还贷款的那部分利润,允许按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这就意味着企业还贷越多,提取的“两金”就越多,而应交纳给国家的税收就越少。
税后还贷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税前还贷与税后还贷虽一字之差,但其意义却大不相同,税后还贷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后还贷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投资的自我约束机制,从而有利于抑制投资膨胀。税后还贷是上缴所得税后用留利资金去归还贷款,不仅要还本付息,还要承担贷款失误造成的损失。这就彻底打破了投资体制的“大锅饭”,做到了责、权、利相结合。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就会或多或少地改变盲目争设备、争投资的行为:就会从热衷于新建、扩建生产规模转移到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重视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改选,走内涵型扩大再生产的路子,从而使过热的投资欲望得到有效抑制。同时企业为了增强还贷能力,还会想方设法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尽量把留利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依靠自我积累,实现自我发展,使其逐步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二、税后还贷有利于企业树立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投资风险观念、利息观念、投入产出观念,从而提高投资效果。由于我国国营企业长期无偿使用国家投资,既不还本付息,也不承担投资风险,所以在经营者头脑中对以上所说的这些观念是极为淡薄的。一旦投资效果与自己的经济利益相结合,就会迫使企业重视和努力学习这些现代化投资管理知识,认真地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充分的论证,选择合理的筹资方案。这样不仅会提高投资效益,还会锻炼企业负债经营的本领。
三、税后还贷加重了银行的责任,有利于发挥信贷杠杆的职能作用。实行税后还贷以后,企业还款的靠山没有了,银行贷款能否如期收回,完全取决于贷款项目的效益和企业的还款能力。银行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必然会对贷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并帮助企业管好用好投资贷款,促其早投产、早受益。
总之,实行税后还贷能较好地克服税前还贷的弊端,不仅有利于抑制信贷膨胀、投资膨胀和减少财政收入的流失,也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基本建设资金。鉴于目前企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财力逐年增多,还贷能力逐年增强,应不失时机地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否则,企业的投资冲动将还会越来越强烈,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现象将还会越来越严重。
几点建议
虽说税后还贷势在必行,但实行税后还贷毕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解决不好定会挫伤企业的积极性。为此,国家必须认真研究,从各方面为实行税后还贷创造条件。
鉴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和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企业间留利苦乐不均,贷款余额多寡不同等情况,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不搞一刀切。为了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照顾某些企业的特殊困难,对于老贷款应继续实行税前还贷,但应取消按还款那部分利润计提的“两金”,而对新贷款则实行税后还贷。②适当增加企业留利比例,增强企业还贷能力。建议适当降低大中型国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并由现行的比例税率改为超额累进税率,以利于解决由客观条件造成的企业苦乐不均问题。③在目前国营企业平均资金利润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应适当降低固定资产中、短期贷款利率,以利于减轻利息负担,促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④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从目前我国国情和国力来看,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应实行拨款、贷款两条渠道。对那些因价格等客观因素造成的资金利润率低的、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而又急需上的原材料能源、交通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应实行财政拨款制度,待项目投产后采取有偿使用或征收占用费:而对其它项目则实行银行贷款,坚决执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⑤改变目前大小项目全部山计划部门、主管部门定项目、定贷款的办法,把技术改造和部分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⑥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应帮助企业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工作,改变目前各级管理部门只证(盖图章)不论的形式主义做法。⑦建立和健全与法律相联系的投资贷款经济责任制,贷款项目经济效益好,企业和银行的有关人员应受到奖励,而贷款项目经济效益差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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