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临汾地区财政局,在新的形势下,以改革为动力,以搞活企业、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为目标,在利用财政间歇资金,积极支持企业技术进步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1986年,他们从当年预算收入中调剂出398万元,采取“当年借,限期还”的办法,对五户地、县所属的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扶持,到年底,这五户企业产值比上年增加692.5万元,实现利税净增330.9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7年,他们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在当年预算指标确定以后,对历年来财政预算执行中间歇资金的形成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测算,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对运用间歇资金问题作了可行性研究,又从当年预算中调剂1200万元间歇资金,用于扶持企业生产,开发财源。这部分资金从三月份开始陆续投放,到七月底全部放出,共支持了46个技改项目。到年底有33个项目完工投产,新增产值和营业收入共2800多万元,新增利税700万元,上交财政300万元,当年财政收回借款1068万元,占借出总额的89%。
临汾地区财政局运用财政间歇资金,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确定资金投向,坚持三个“优先”:生产名优和出口创汇产品的项目优先,急需改造投资又少的项目优先;资金投入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效益偿还借款的项目优先。二是具体规定放款、用款要求和归还借款的办法,坚持效益第一,不受隶属关系和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三是借款同预算拨款紧密挂钩,采取地区财政与市、县财政签定借还款责任书的办法,规定借款到期后不能归还者,从当年应拨该市县的专项补助或定额补助款项中扣除,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有借无还的问题。四是实行效益跟踪责任制,财政、企业主管部门、用款单位三方签定用款合同,明确投产达效、借款归还的日期。同时,要求各县(市)财政局确定专人主管借款的发放,定期跟踪检查用款情况。五是掌握好间歇资金投放的数量和界线,一般应该控制在年度收入预算的5%左右,周转时间也不宜过长。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