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大对我国国情作了深入具体的分析,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这个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为今后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和深化财税改革,我认为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坚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坚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为了保证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逐步实现既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基本平衡。一是搞建设、办事业,都要从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出发,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防止和避免任何超越客观可能的急于求成的思想和行动。二是要大力提倡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防止和纠正超越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水平,片面追求高消费的倾向,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严格控制消费基金的膨胀,控制物价的不合理上升。在促进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方面,国家财政要积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努力开辟财源,增收节支,合理安排预算,正确引导预算外资金的使用,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保持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基本平衡,保持国内外债务收支的基本平衡,及其与物资、外汇、银行信贷之间的基本平衡。
二、财税工作和改革要坚持三条基本原则。第一,要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扎实而高效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第二,要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增加收入的积极性,既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和国防、外交、科技、教育、文化、农业及中央政府管理工作等社会公共开支的基本需要,又保证地方有必要的财力进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活动。第三,要有利于调动企业和其他生产者、经营者增产、增效、增收的积极性,并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和其他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做到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积累,为企业和其他生产者、经营者自我发展生产提供更多的后劲,为提高经营者、劳动者的收入留有必要的财力。
三、要改善、拓展和强化国家财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功能。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财政的这种职能,除通过国家预算的安排和实施行使外,还应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种、税率对各种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者的收入进行合理调节;通过建立和发展国内国际财政信用,进行融资、投资活动,并制定产业差别利率,使之成为组织、引导经济活动,促进实现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种新的强有力的杠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企事业财力和城乡居民财力增加,国家财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包得过多的格局必须改变。许多事情要逐步做到国家、企业(集体)、个人一起上,财政资金应成为一种导向性资金,起“粘合剂”的作用。
四、不论中央、地方还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对当前影响财政收支最大的几个重要问题,如过大的价格补贴,过大的粮食等亏损补贴,由国家、企业包办的沉重的住房建设投资和越来越大的退休职工社会保险支出等,都要通过改革加以压缩和解决,否则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谁也承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