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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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事先的约定,笔者最近到大连市财政局走访了田欣毅局长。在作了简短的叙谈之后,就话入正题,笔者向田局长提出:“1986年4月,大连市对专项资金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之后,一些报刊作了报道,请问,你们是怎样想起搞‘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的?”
田局长说:1984年我们在基层搞调查时发现,一些单位以种种名义领到的专项拨款,任意挪用,有的甚至弄虚作假,把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有的拿专项拨款买了一些设备,但没用上,变成一堆废品。1983年财政拨给一个厂的技术研究项目的经费35万元,他们仅花4.9万元买了设备,余下的钱除盖房外,都留厂备作他用。有个单位花8万美元外汇买来一台设备,闲置8年不使用。我们分析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少责任制,拨款的一方不负责任,要钱的一方也不负责任。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拨款要建立责任制,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但一直贯彻不好。通过调查,我们才进一步认识到非加强责任制不行。这就是我们要搞“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的原因之一。
田局长指出:促使我们搞“责任制”的第二个原因,是各种专项资金越来越多,要求我们财政部门必须加强管理。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
按照事先的约定,笔者最近到大连市财政局走访了田欣毅局长。在作了简短的叙谈之后,就话入正题,笔者向田局长提出:“1986年4月,大连市对专项资金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之后,一些报刊作了报道,请问,你们是怎样想起搞‘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的?”
田局长说:1984年我们在基层搞调查时发现,一些单位以种种名义领到的专项拨款,任意挪用,有的甚至弄虚作假,把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有的拿专项拨款买了一些设备,但没用上,变成一堆废品。1983年财政拨给一个厂的技术研究项目的经费35万元,他们仅花4.9万元买了设备,余下的钱除盖房外,都留厂备作他用。有个单位花8万美元外汇买来一台设备,闲置8年不使用。我们分析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少责任制,拨款的一方不负责任,要钱的一方也不负责任。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拨款要建立责任制,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但一直贯彻不好。通过调查,我们才进一步认识到非加强责任制不行。这就是我们要搞“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的原因之一。
田局长指出:促使我们搞“责任制”的第二个原因,是各种专项资金越来越多,要求我们财政部门必须加强管理。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各行业、各类企业的各种专项资金都有较多的增加。我们粗略地计算了一下,“七五”期间国家对大连市的各项专项拨款,以及大连市财政支出中的各种专项支出,再加上企业的各种专项资金和银行设备贷款,估计有200亿元左右。没有钱当然办不成事,但钱多了用不好,同样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七五”期间,我们如何用好这200来亿元的专项资金,提高它的使用效益,关系到大连市“七五”建设计划的实现、大连市的财政经济状况的改善和大连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因此,我们认为大连市财政部门必须想方设法管好这200来亿元的专项资金。而管好的办法,在现阶段财政法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只有加强“责任制”,来减少所谓“没经验”、“交学费”之类的损失浪费,杜绝胡花乱用。
田局长讲,促使我们加强“责任制”的第三个原因,是想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自从1984年6月中央领导同志要求财政部要学会包括生财、聚财、用财在内的理财之道,成为国家的经营管理部之后,全国各地财政部门的同志都在研究和实践财政部门如何成为经营管理部门的问题,我们也在探索这个问题。我们认为,随着利改税和地方财税管理机构的分设,作为地方财政部门,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用财之道上。只有按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钱用在刀刃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才能够适应四化建设发展的要求。而加强“责任制”正是适应这种要求的手段。当然,实行“责任制”也是财政部门把自己的工作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的重要步骤。
听了田局长的上述介绍后,笔者又问:“大连市财政局制订这项‘责任制,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田局长回答说:就是“四个强调”。
第一,强调责任。专项资金的支付要由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书,把双方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拨款单位和用款单位的经办人和负责人头上,强调拨款单位和用款单位的经办人和负责人对项目的完成时间和预期效果应负责任。
第二,强调反馈。要求用款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按合同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向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反馈材料。财政部门的拨款经办人设立专项资金追踪反馈台帐(以下简称台帐),登记反馈资料。
第三,强调追踪问效益。要求当年不能报告资金使用效果的用款单位,每季度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反馈材料,反映项目进度,由拨款经办人逐笔记入该项目的台帐上,以便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责任制”还规定:资金未按批准用途使用而闲置半年以上的;已购进的设备或已完工的项目一年以上未能发挥作用的,由财政部门追回资金(或实行无偿调拨),并追究责任。这就能改变过去财政部门“以拨代报”,钱出门不问效果的做法,也能促使用款单位精打细算节约资金,改变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
第四,强调分级管理。要求哪一级财政部门拨款,用款单位就向哪一级财政部门报送反馈材料。即凡是市财政部门拨款的项目,就向市财政部门反馈,凡是区、县财政部门拨款的项目,就向区、县财政部门反馈,促使财权和事权的结合。
田局长又指出,以上这“四个强调”就是“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其实质是讲究用财之道,其目的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笔者又问:“实行‘责任制,有什么好处?”
田局长说:“责任制”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搞起来的。半年来,“责任制”工作的开展比较顺利,现在已签订责任合同100多项,有30多个项目已经完工,深受用款单位的欢迎。从半年多的实践来看,实行“责任制”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第一,大大提高了拨款者和用款者的责任心。实行“责任制”之后,在我局内部,从局长、处长到专管员都产生了一定的压力,我局技改处副处长姚殿礼同志说:“实行这一制度后,感到自己处管好用好今年的2亿多元技改资金的责任重大,使我整天琢磨这个事,连觉都睡不好。”该处一位专管员说:“实行这种制度后,我时时都在想自己所管的上千万元环保资金如何花法,才能产生好的效果,不然不好交代。”实行“责任制”后,凡是申请专项拨款同财政部门签订合同的单位,也都增强了用款的责任心。大连市福利院申请35万元维修房屋,合同签订后,院长说:“使用这个钱是烫手的,既然立了军令状,就要负责任。”
第二,有效地保证了各类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过去各种专项资金拨出去之后,被用款单位挪作他用的问题较为普遍,也较难解决。实行“责任制”后,这个问题较好地解决了。财政局、环保局与6个企业签订了10项合同,金额达1,037万元,全部保证了专款专用。环保局的局长说:“对环保资金实行‘责任制,是件大好事,国家弄几个环保资金很不容易,如被挪作他用,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实行‘责任制,有效地保证了专款专用,这完全符合宏观控制的要求。”
第三,明显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责任制”实行的时间虽才半年,从已经完成的十几个项目来看,都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大连化工厂的护岸海坝工程,是一个投资300万元的专项拨款的环境保护工程。实行“责任制”前工程进度每天2米,实行“责任制”后,原班人马施工,工程进度每天4米。原来厂方说需要延长工期,要求追加预算拨款,由于实行了“责任制”,加强管理,结果非但投资未增加,而且提前一个月完工,节约投资14.2万元。又如我市友好电影院和大众影剧院先后进行了大修,这两个单位的大修项目基本相同。实行“责任制”前大修的友好电影院,花了28万元,停演86天,影响影院收入10万元;实行“责任制”后大修的大众影剧院只花了14.8万元,停演27天,仅影响剧院收入4万元。这样的例子还不少。
第四,有利于促进用款单位节约使用资金。实行“责任制”以后,用款单位都比较注意节约使用资金,花公家的钱大手大脚的大少爷作风少见了;精打细算,节约使用资金的单位多了。我市第四医院在使用病床装备费专项拨款时,购买100张床,货比三家,精打细算,节约5,200元;购买200个草垫子,人跑两个县,节约480元。
第五,有利于控制支出,保持财政收支平衡。过去向财政要钱是,“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实行“责任制”之后,情况不同了,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少了。我市有一家厂子1984年开始进行“电除尘”项目,原说用10万元就够,一年完工,实际干了三年,花了70万元,还未完成。今年又要10万元。一实行“责任制”,给他钱也不敢要了。
田局长最后说,“责任制”还处于试行阶段,可能还存在一些缺点,我们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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