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最近,财政部、中国财贸工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召开全国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财税战线上的广大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积极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热爱财税工作,为支持生产、搞活经济、广开财源、增收节支、完成财政税收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为了总结交流财税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表彰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更好地完成财政税收任务,顺利完成“七五”计划做出新的贡献,报经国务院批准,定于1987年5月前后在北京召开全国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通知》中规定劳动模范的条件:(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财经政策、法规,积...

本刊讯:最近,财政部、中国财贸工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召开全国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财税战线上的广大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积极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热爱财税工作,为支持生产、搞活经济、广开财源、增收节支、完成财政税收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为了总结交流财税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表彰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更好地完成财政税收任务,顺利完成“七五”计划做出新的贡献,报经国务院批准,定于1987年5月前后在北京召开全国财税系统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会议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通知》中规定劳动模范的条件:(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财经政策、法规,积极支持生产、搞活经济、提高效益、增收节支,做出重要贡献的;(二)坚持改革,勇于开拓,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财税业务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效的;(三)勤奋工作,公正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四)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勇于同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犯罪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通知》中规定先进集体的条件:(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有一个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团结好、纪律严,富于开拓精神的领导班子,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财经政策、法规,积极支持生产,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完成财政税收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三)坚持改革,勇于开拓,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或税收的杠杆作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财政税务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同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犯罪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斗争,取得突出成效的。
《通知》中要求,评选的重点是在财税战线第一线和财税改革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包括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乡财税合同人员和农业税助征员;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必须是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群众拥护的;评选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由群众评选,经领导同意,报上级批准;先进事迹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朴实简练,重点突出;坚持自下而上地评选,逐级上报审批。
《通知》最后指出,这样的会议,今后每三、五年还要召开一次。各级财税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积极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会议的召开,发动财税职工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比贡献”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提高全国财税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更好地完成财政税收任务,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