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河北省石家庄市财政局加强综合治税涉税部门信息传递报送和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工作,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税向纵深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实施综合治税以来,全市采集各类涉税信息约20万条,其中2008年采集利用涉税信息8万余条;通过与工商、国税、文化、建设、司法、交通等部门登记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新增税务登记1.7万余户。今年1—8月份,全市通过实施综合治税直接增加税收收入3.4亿元。
一、创新财政收入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石家庄市从2005年开始,实行以“政府为主、财政牵头、税务实施、部门配合”为特征的财政收入管理机制,突出依法治税、综合治税特色,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监督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职能作用。石家庄市综合治税,就是以税收管理网络为平台,各涉税部门指定专人定期传递有关涉税信息,通过签订税源控管协议、委托代征税款、联合办公等形式,形成财税部门与相关部门互动协调的工作机制。一是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综合治税机制。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强化综合治税措施,推动财政收入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如桥西区建成了“四线运行、全程监控”的综合治税网络;元氏县在交通、土地、房管等部门设立税务征收窗口,对纳税额1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全部动态监控,为依法征管提供了信息保证;高邑县运用“以电核税”、“以产核税”、“以工核税”、“以水核税”等多种手段,保证税收的依法足额征收;晋州市研究开发了税源测算分析管理软件,对全市所有纳税企业全部建立了信息档案,为综合治税奠定了基础;井陉县把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监督纳入全县干部年终重点考核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增长。二是建立税源监控系统。即把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类分档纳入税源监控系统,逐月跟踪工业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的经营和纳税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如地方税务、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利用共享信息,合力对房地产企业实施税收监控。三是加强财政收入源头监控,建立依法治税管理机制。对财政收入征管部门和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税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加强对国库收纳、划分、抵免、图解、退付预算收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对税收收入实行重点监控骨干税源和纳税大户,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入库。对非税收入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运作模式,做到“应收尽收不乱收、应缴尽缴不截留”。建立依法治税管理网络及税源监控机制,由综合治税办公室与基层国税所、地税所、财政所根据纳税户的纳税情况及基本经济状况填制表格,分类整理、汇总、建档,及时进行对比分析。
二、强化综合治税涉税部门信息传递报送
加强涉税信息传递报送工作是实现部门信息传递共享,依法履行税收协助职责,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石家庄市根据综合治税工作需要,就有关涉税信息传递报送作出安排部署。一是建立健全涉税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要求各涉税部门及时主动向财税部门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涉税信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协税护税,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涉税信息综合利用机制。财税部门要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做好涉税信息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对比,对所有涉税信息进行跟踪处理,定期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强化涉税信息传递报送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召开涉税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处理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现综合治税工作制度化。依托市政务信息网,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行涉税信息报送信息化管理。制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把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市监察局行政效能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