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以及财政部党组的要求,财政部国库司高度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认真落实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任务,注重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效果明显。
一、建立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构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新防线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使财政资金运行由“中转”变为“直达”,提高了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改革传统的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缴拨方式,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础上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收入收缴资金及时进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取消层层汇缴中间环节;资金使用可直接支付到供货商或最终用款单位,取消层层支付中间环节。预算单位收钱不见钱、花钱也不见钱,资金由“中转”变为“直达”,运行过程通过电子化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有效防止财政资金筹集运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了很强的防范作用。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截至2007年底,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93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5000多亿元预算资金按新的机制运行。地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300多个地市,1300多个县(区),超过23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取得突破。2006年以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为突破口,率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现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管理重大改革。2007年以来,又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中央专项资金及其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到省级财政后,省级财政在几个工作日内便可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市县财政,再由市县财政支付到收款人。整个资金支付过程可全程跟踪,动态监控,避免了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
三是公务卡管理开始启动。2007年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开始启动,已选择7个中央预算单位试点,地方一些省份也积极开展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推行公务卡后,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的明细信息,并可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堵住现金管理漏洞,规范了预算单位支出行为。
四是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继续深化。截至2007年底,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均纳入改革范围,近50个中央部门已正式实施改革,2007年按照中央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确定的收缴方式实现收入1062亿元,比上年增长83.86%。地方绝大多数省份的省本级、近200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超过18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推行,加强了财政监督管理,保证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五是电子缴税横向联网扎实推进。制定发布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横向联网工作动员和部署。目前已有18个省份进行试点。电子缴税横向联网可通过信息系统监控到每一笔税款入库信息,彻底解决手工方式下税款征缴工作效率不高、透明度不高、延压税款等问题。
六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健全。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实时监控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和异常情况,对违法违纪问题形成有效威慑,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意识明显增强,违规行为大大减少。自2001年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以来,违规金额和违规比例保持“双下降”。2007年,中央财政核查发现违规金额5.89亿元,违规比例为0.12%,比去年同期下降45.5%,保持连续六年快速下降态势。
(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使采购行为置于“阳光”下运作,提高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一是政府采购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我国已基本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4个部长令为基础,包括各重点环节管理和操作办法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为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抑制腐败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采购项目基本涵盖了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随着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1009.6亿元,2005年达到2927.6亿元,2006年达到3635.4亿元,2007年预计可达到4000亿元。

三是政府采购管理体系日趋健全。按照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基本都设立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立起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是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政府各部门依法采购意识日益增强,采购活动日趋公开透明,公开招标成为主要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更加合理,采购规则不断完善,采购效率不断提高。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原则,中央和地方普遍建立了政府采购专家库和专家考评制度,提高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同时,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五是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会计中介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以及财政部门自身特定行政和业务行为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同时,将政府采购领域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自查自纠,规范管理。针对政府采购工作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注重从机制运作诸环节研究治理措施,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有效预防腐败的作用
(一)加强规范性建设,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完善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资金的运行。逐步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实行动态监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运行问题。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设置财政资金专户,逐步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账户、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等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二是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建立基本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2012年以前,所有预算单位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改革范围。研究建立新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运行监督机制。加快推广公务卡制度,力争2010年前,在全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
三是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收缴机制,增强财政收入收缴透明度。力争2012年前,所有有非税收入的预算单位都实施改革,并将改革推进到所有非税收入种类;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体系。力争2010年之前使电子缴税横向联网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并实现关税电子缴库横向联网。
四是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加大财政资金运行监控力度。研究建立核查情况通报制度,与预算部门建立动态监控互动机制和逐级监控体系,建立健全事前威慑、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一体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力争2010年前,构建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
(二)加强市场透明度建设,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从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化改革两方面着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操作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透明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二是确保政府采购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努力做到法律规定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将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加大政府采购重要环节规范化管理力度,重点加强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
四是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研究制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设计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框架,使政府采购的实施更加规范透明。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