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周多多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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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让财政走近百姓。2007年辽宁省财政厅提出了在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较好增强了政府理财的透明度,推动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凝聚了民心,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为此,本刊采访了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
“阳光财政”势在必行
记者:邴厅长,先请您介绍一下“阳光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
邴志刚:所谓“阳光财政”,就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理财活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一种制度。
具体讲,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要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科学民主决策、财权监督、绩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依法理财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实现法治财政的目标,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它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记者:提出“阳光财政”这一概念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邴志刚:近年来,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政务公开...
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让财政走近百姓。2007年辽宁省财政厅提出了在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较好增强了政府理财的透明度,推动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凝聚了民心,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为此,本刊采访了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
“阳光财政”势在必行
记者:邴厅长,先请您介绍一下“阳光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
邴志刚:所谓“阳光财政”,就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理财活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一种制度。
具体讲,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要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科学民主决策、财权监督、绩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依法理财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实现法治财政的目标,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它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记者:提出“阳光财政”这一概念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邴志刚:近年来,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在财政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难点,比方说一些预算项目公开范围小,公开方式不便捷、不灵活,影响了公民对政府预算情况的了解。如在技改资金的申请上,过去一些企业不知有此项资金,而财政部门又不了解哪些企业需要,结果出现两头“断条”,以至于有的人戏称财政资金是在不透明的“胶皮管”中运行,外界根本不知晓流动的方向。我们觉得需要改变这种“胶皮管”现状,把财政资金放在一个“玻璃管”中运行。
记者:您认为目前财政资金运行上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邴志刚:在由过去生产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换过程中,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财政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财政支出仍然存在着预算编制粗放的问题,政府预算编制局限于财政部门,缺乏专家和社会公众的参与,预算标准、定额不够科学、规范,项目支出不够细划。因此,提交给人代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影响人大代表有效审查政府预算,甚至流于形式。加之预算编制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因而在预算执行中追加不断,变更频繁,使人大批准的预算失去约束力。
二是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不够。专项资金分配、预算追加和重大财政政策制定等局限于领导层决策,很少采取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加之决策依据、过程和结果缺乏透明,这就容易造成资金分配不公正和决策失误,从而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严重,财政绩效不高。
三是财政信息对社会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一些预算项目公开范围小,一般只在领导层和人大财经委、审计等相关范围内公开,没有向社会公开,加之公开方式不便捷、不灵活,影响了公民对政府预算情况的了解和监督。
四是财政支出缺乏绩效考评。大量财政资金拨付后使用效果如何,没有一个科学评价机制,导致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责任意识不强,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损失浪费行为不能及时追究责任。
五是对政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不力。特别是基层人大常委会在预算审查方面缺乏专业人员,导致预算审查缺乏应有的深度,更难以对预算执行适时监督。而对于人大、审计等部门审查出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纠正得不够及时,有的问题甚至得不到纠正。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利于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亟需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理财运行机制,推进“阳光财政”来加以解决。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从条条到块块,都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可见推进依法理财,建设“阳光财政”已势在必行。
公开的是信息收获的是民心
记者:政府信息的公开,应该是民众极为关心的一个举措。
邴志刚:是的。在推进“阳光财政”进程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共财政实行“阳光预算”,全面实行公开化,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约束,及时在新闻传媒上披露消息,真正做到让财政走近百姓。
目前我省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财政政务信息公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开财政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以及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二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主要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的规模、结构、收支平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三是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信息公开。四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预算编制有关政策口径、工作流程、专项支出项目库项目等情况;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部收入、支出以及资产负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产权及其变动情况;重大项目工程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情况。五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的信息、数据,采购计划、采购结果等情况。六是非税收入信息公开。即依法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增加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以及有关非税收入项目减免政策等情况。财政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了媒体发布、听证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幕等方式。
记者:请您谈谈财政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情况。
邴志刚:我们针对农户和城镇居民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群众好评。比如,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项目立项前,省财政每年都要在形成项目申报指导意见(指南)后,分别在《辽宁日报》、《辽宁农民报》和“金农网”上予以公布,使全省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当年农业综合开发各类项目申报相关程序和信息。除了农业综合开发,两年来,省财政厅已将对教育、社保、就业等部分热点难点事项的财政支出在主要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并采取得力措施,千方百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百姓的好评。地方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锦州市财政局就对粮食综合直补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采取对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村级公示等措施,使种粮综合直补资金““一路绿灯”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当地农户反映“信息公开让咱农民心中有了数,谁想胡整都不行。”可以说,我们公开的是信息,收获到的是民心。
“阳光财政”三驾马车
记者:除了财政信息公开,“阳光财政”建设中还有哪些重要措施?
邴志刚: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考评制度、财政监督制度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为“阳光财政”建设保驾护航的三驾马车。我先谈谈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建立起体系完整、方法科学、运行平稳、监管高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体系。首先在现有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基础上,扩大绩效考评工作范围和领域,逐步建立起涵盖全部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办法;其次调动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力量,开展好对财政支出项目全过程的绩效考评工作;第三运用绩效指标对年度预算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安排、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强化绩效考评结果对预算的约束力。对发现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布处理结果。
为配合这项工作,我们省厅制定并配套出台了20余项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形成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清楚地对财政支出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判定各项支出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逐步放弃基数加增长预算法,编制绩效预算;在预算执行阶段,做好事中监督;在预算完成阶段,做好事后检查。
2007年上半年财政厅还对财政资金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五大类17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发现了部分项目在立项、预算编制、执行进度、调整程序、信息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绩效考评过程中发现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布处理结果。现在各级财政部门自我监督的意识更强了。
记者:在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制约制度上,“阳光财政”建设做了哪些安排?
邴志刚:财政监督是多方面的。
一是系统内部监督,财政部门建立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加强对财政决策活动和资金分配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与效果评价相分离的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重大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资金分配办法。
二是配合审计部门实施专门监督,积极提供执行监督检查所需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尊重审计检查程序和规则,维护审计部门监督的独立性。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为其监督的实施创造条件。这其中包括坚持报告制度,依法定期报告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完善送审制度;落实受理制度,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质询要认真及时办理,当面征求意见,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使人大能够实时掌握财政收支动态情况、部门预算编制的详细情况,便于人大对财政预决算报告实施有效监督。
四是社会公众监督,公布财政部门受理举报的机构、地址、举报电话等等。建立了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工作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访、举报,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受理。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渠道,方便群众进行政策咨询、提出问题,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对政府理财的社会监督氛围。
记者: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如何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邴志刚:重大理财事项决策前要通过集体讨论、论证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涉及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重大项目立项等重大问题,要通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论证。但同时,我们也有决策责任制度,即参与论证的专家和聘请的中介组织对其提出的论证结论要承担责任。
从“阳光财政”到“阳光政府”
记者:请您评价一下实施“阳光财政”更深层次的影响。
邴志刚:首先,“阳光财政”体现的是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的本质要求。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财政运行必须公开和透明,使财政收支活动的全过程都体现出社会公众的共同愿望和需求。“阳光财政”建设就是要通过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其次,“阳光财政”建设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知情权是公民的民主权利。纳税人对财政资金分配政策、用途和效果具有知情权,财政部门也有法定义务向纳税人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和理财行为。“阳光财政”建设客观上要求财政部门通过公开财政职能、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等信息的方式,逐步减少和消除与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负效应。做好“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可强化约束机制,维护纳税人权利,加快推进民主政治进程。
最后,“阳光财政”建设是创建廉洁高效政府的有效手段。公众期待“阳光财政”,更期待着“阳光政府”。推进“阳光财政”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有效措施。政府的官员只是“管家”,我们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是“东家”的钱,所以花钱得向“东家”纳税人负责。
记者:您对“阳光财政”的未来有什么期待?
邴志刚:今后一个时期辽宁省将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为“阳光财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针对“阳光财政”中的信息公开建设,财政厅还将结合“金财工程”、“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及时公布“阳光财政”建设各类财政信息,构建科学、高效、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我们还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系统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把惠民政策与政府为民理财实践及时、真实地告诉民众,让老百姓参与更多财政支出项目的监督,让“阳光财政”的“光芒”真正照耀在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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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